德安县第一中学食堂施工噪声扰民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回应
近日,陈女士(化名)在大江网《问政江西》发帖反映,她是德安县河东乡书香嘉苑小区的居民,小区附近的德安县第一中学近期在新建食堂,每日从6时持续作业至21时,且中午过早开工导致居民无法午休,噪声扰民问题引起居民不满。
对此,德安县教育体育局回应,经核查,情况属实,已向部分受影响的居民表达了歉意,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要求施工单位调整作业时间,确保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夜间施工产生噪声达68分贝 影响居民生活
“清晨6点,本该是城市苏醒的宁静时刻,德安县第一中学工地却已经响起了机器的轰鸣声,自5月28日起持续困扰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据陈女士反映,近半个月,该施工单位每日从6时持续作业至21时,就连中午休息时间都在施工,让居民的午休时光化为“泡影”。
因施工地点与住宅楼距离近,部分居民家中甚至能感受到施工时的震动,更让人困扰的是,21时施工产生的噪声可高达68分贝。根据相关规定,一类生活区域(如居民区、学校等)夜间噪声不得超过50分贝,二类生活区域(如商业区、工业区等)夜间噪声不得超过65分贝。
“施工单位赶进度无可厚非,但不应该拿居民的正常休息时间作为代价。我们希望通过《问政江西》反映并解决问题,还居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陈女士说道。
明确施工时间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
接到投诉后,德安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迅速介入调查。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划,德安县第一中学征用原河东乡人民政府的旧址修建新食堂。针对陈女士反映的施工单位为赶进度在居民休息时间作业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
该项目正在进行试验桩施工,该工序对连续作业要求高、机械噪声大。为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德安县教育体育局对学校施工时段进行了严格规范,并划定了法定禁噪区间,明确要求在8∶00—12∶00、14∶00—21∶00施工,12∶00—14∶00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作业,确保居民拥有完整的午休时间。
此外,德安县教育体育局还要求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全面优化施工工艺,在可能产生较大噪声的工序环节设置隔音屏障等硬性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操作规范层面减少噪声的产生。
实习生李攸宜、信息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志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