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境外淫秽漫画 非法传播牟利29万元 累犯再获重刑7年
2025-06-21 04:47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古楚、蔡恩法、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兰春报道:近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
据了解,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期间,被告人苏某某搭建并运营某网站,“翻墙”访问境外网站,利用“爬虫”软件盗取淫秽电子漫画,并将漫画内容上传至其租用的服务器,在互联网上非法传播。
为牟取不法利益,苏某某在网站上设置会员收费制度,用户需充值购买点券或成为月、季、年等不同时长会员,可浏览网站全部漫画内容。2024年6月26日,苏某某选择自首,并主动退赃10万元。经查,2023年8月以来,该网站收到会员充值费累计人民币29万余元。经鉴定,该网站数据中有1502件电子刊物(漫画)属于淫秽电子刊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苏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苏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2021年1月18日,曾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次实施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苏某某部分退赃,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苏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