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强制执行“组合拳” 高效执结19起执行案件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灵活采取线下查人找物、“三推送”、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组合拳”,促使19起案件执结,执行到位金额共计31万元,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行团队通过认真梳理本院在办案件,针对被执行人在本辖区且难以执行的小标的案件,进行为期一周的线下查人找物集中执行行动。在执行行动前,执行团队挂图作战,对梳理出的19件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规划执行线路图,并提前与相关当地法院沟通。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针对难觅行踪的被执行人,通过联系当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通过摸排、蹲守等方式进行现场调查和查找财产线索。针对释法明理后仍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
在执行广东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与聂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崇仁县许坊乡实行“三推送”工作,在当地有关成员协助下来到被执行人聂某某家中,但聂某某因全家均在外务工,没有找到任何人,且电话也无法打通。执行干警遂让村小组组长将被执行人聂某某案件情况及法院上门找人的情况通过村小组微信群告知聂某某。最终,聂某某于当天下午将所欠款项一次性履行完毕。
在执行林某与抚州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如未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是,被执行人充耳不闻,执行干警遂对抚州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将3万元标的款履行完毕。
据统计,本地集中执行行动共执结案件19件,执行到位金额31万元,取得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