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牌局起纷争 检察院调解化干戈
▲办案检察官面对面调解。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卢美芳报道:为了牌桌上的几句争执,差点让同村人成了仇人。好在检察机关介入,成功化解了这场矛盾纠纷。
2025年5月12日,在安远县某村祠堂内,谢某与李某、陈某聚在一起打牌娱乐,村民王某则在一旁观看。牌局结束,大家开始结算分数,由输的一方现场表演青蛙跳。谢某算完分后,认为自己没输那么多分,应是李某、陈某算分有误差。
此时,旁观的王某随口一句“肯定是你算错了”,瞬间点燃了谢某的火气,他伸手朝王某的肩膀推搡了一下,怒斥“你懂什么”。王某被推后,反手朝谢某脸部打了一巴掌并将其推倒在地,两人扭打在一起,被村民拉开。经司法鉴定,谢某眼睛、鼻子及头部受伤,构成轻伤二级。一场邻里娱乐,演变为刑事案件。
案件进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后,办案检察官仔细研究案情,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与被害人谢某此前并无积怨,打架只是一时冲动所致,且两人是同村人,日后生产、生活难免会有交集。如果简单批捕,可能让两家人结下“疙瘩”,影响邻里和谐共处。检察官决定将矛盾化解作为办案重点,主动联系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家属,并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过程中,谢某因伤情坚持要求严惩,王某家属则认为“对方也有过错”。检察官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向王某家属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说明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对案件处理的重要性;向谢某则展示王某“初犯、悔罪”的态度,分析“同村反目”对双方生活的长远影响。“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法律既要惩戒过错,更要给人改正的机会。”检察官的话逐渐软化了双方的态度,最终,嫌疑人家属赔偿了被害人谢某的医药费,谢某也对王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鉴于嫌疑人王某系初犯,主观恶性不大,且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