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检察院:严惩非法采矿犯罪
2025-06-29 17:48 阅读
江西日报原创
▲办案检察官检查补植复绿落实情况。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卢焱报道:稀土被称为“工业黄金”“万能之土”,具有重要的国家安全战略作用。稀土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偷挖盗采和买卖。2023年以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非法采矿案件12件35人。
2022年2月至3月间,小水违反国家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县某镇一山林中,通过原山浸矿的方式开采湿稀土。经该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小水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为人民币532.4万元。
2022年3月30日晚,小水委托小江(另案处理)将其非法开采的33包稀土,售卖给小山(另案处理)。小草(另案处理)受小山指派,前往该县车头镇一老房子处进行交易,被该县公安部门当场扣押了小水持有的33包湿稀土。经称重,被当场扣押的33包湿稀土总重为2614斤,经该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小水持有的33包湿稀土价值20.3866万元。
该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对小水提起公诉,今年5月,县人民法院对小水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