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突发7级阵风,一女子被吹倒大树砸中身亡,谁来担责?
柳菁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严佳成
河南濮阳市华龙区突发7级以上阵风,胜利中路和金堤中路交会处附近,一棵行道树被吹倒,砸中一名骑电动车的中年女子。

7月1日下午,一位定位在濮阳市胜利中路的网友发视频称,一棵水桶粗的行道树被连根拔起,横倒在辅道上,旁边有一辆电动车,地上散落着物品,有民警和环卫工正在现场处置。
据濮阳市急救人员介绍,遇难的是一名女子,40岁左右。“该女子当场就不行了,没有抢救过来。”
附近居民告诉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被吹倒的大杨树,直径约四五十厘米,近期此路段接连两次大树倾倒,必须引起重视了,树非常大但是根系并不牢固,不应该再出现这样的事故了。
因大风刮倒树木砸死行人,谁来担责?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联系了胜利中路和金堤中路交汇处附近所属的濮阳市华龙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 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以及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其中黄河路街道办事处、 胜利路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对此事不知情,人民路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称,听过这个事,但这个事是否属于他们辖区并不清楚。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又联系了濮阳市华龙区城市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称胜利路与金堤路不于该局管理范围,需询问市城市管理局。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通过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所公示的办公室电话“0393-6665018”进一步跟进该问题,相关工作人员称,需与领导核实一下这个事,再给记者回电话。但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濮阳市城市管理局的回复。再次拨打濮阳市城市管理局能打通但无人接听。
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刘睿璠称,林木折断、倾倒致人损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存在疏忽、懈怠的过失,如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便应承担侵权责任。
该事件需明确被大风刮倒的树木由谁管理,树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该事件涉林木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应当对林木定期巡视,并进行合理的维护,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应当加强检查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林木倾倒对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若管理人未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加固、清除或警示措施,对此存在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