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山水林田等资源有了“新管家”
2025-07-04 10:48 阅读
大江网-信息日报
本报讯 实习生陈德艳、信息日报全媒体记者王琴红报道:7月1日起,《江西省自然资源监督检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据悉,该《条例》是在全国率先出台,全面涵盖对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河道砂石等重要自然资源要素实施监督检查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后,《江西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同时废止。
在职责分工上,《条例》给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行政等部门都明确了“责任田”。比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土地、矿产的监督检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紧盯农村宅基地管理;林业主管部门守护森林、草地、湿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则把控水资源和河道砂石管理。
在监督检查方式上,《条例》也紧跟时代步伐。除了传统的巡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外,还强调了加强人工智能、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信息化技术的运用和共享,提高监督检查效能。
对于百姓关心的举报问题,《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自然资源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举报。
此外,《条例》的一大亮点是,明确“省人民政府建立自然资源督察制度”。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年度计划,对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开展自然资源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