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青灯亮群峰——洪城监狱刑罚执行科一级警长危峰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危峰,女,汉族,1972年6月出生,江西余干人,中共党员,现任洪城监狱刑罚执行科一级警长,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嘉奖4次,先后被评为全省监狱系统“三八”红旗手、全省监狱系统“最美警属”,2次获评全省监狱系统刑罚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她像一团火,走到哪儿就燃到哪儿;又像一根针,能把最复杂的案件缝得密不透风。她步履匆匆,不许案头有积卷;她目光如炬,不容毫厘有差池。她就是高墙之内,以忠诚与匠心维护司法公正的最美执法榜样候选人危峰。
风风火火的"急先锋"
“快!三监区的减刑材料今天必须过完!”危峰的嗓音总是比人先到办公室。
作为刑罚执行科的老同志,她一点也不服老。走路带风,说话如雷,办事似火——只要走廊里响起急促的脚步声,就知道是“危大姐”来了!
当别人还在斟酌字句时,她挥笔如剑落下批注;当旁人刚理清头绪,她早已制定方案张罗部署。她的风风火火不是莽撞,而是法律人特有的雷霆效率,是为正义加速的担当。

201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减刑新规,4月江西高院落地通知,省监狱局火速部署。洪城监狱须在6月30日前集中办结700件专项减刑案件,数量相当于全年四批次总和,办案周期压缩至60天。
“减假暂”案件办理是刑罚执行核心任务,关系监管安全与司法公正,任何延误或差错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当天,危峰就把案件攻坚工作拆解成47道工序——“证据核验≤3日”“法院对接精确到小时”“每案校核≤8分钟”……精准标注时间节点与责任分工,确保“流程不卡壳、环节无真空”。
连续17天吃住在办公室,昼夜校核案卷,最终700本案卷如期移交法院,“零退卷、零差错”,创下监狱办案效率纪录。
60天极限奋战,是让悔改者早日重获新生的信念;零差错的案卷,是捍卫司法公平正义的担当。她的风风火火是与时间赛跑的司法“加速度”,她的“马上就办”是对正义最深的敬畏。
菩萨心肠的“铁判官”
“提钱出狱”“纸面服刑”“花钱买刑”——惨痛的教训严重践踏了司法公信力。依法依规办理“减假暂”案件——关系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关系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感受。
2016年前后,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相关新规频出,与此同时办案模式迎来数字化革命,对习惯了纸笔的老民警而言,条规学习和信息化适应的双重挑战就像横亘眼前的“数字鸿沟”。

“学习如逆水行舟,不学则退!”已过不惑之年的危峰,迸发出惊人能量。她主动请缨参训,如饥似渴钻研新规与系统操作;面对运行初期的“掉链子”平台,她没有抱怨,记录问题、沟通运维,全力优化体验。她深知“独木难成林”,在自身精进后,倾力播撒“火种”:无论节假日或深夜,对监区咨询有问必答、随问随教;定期组织培训,手把手带新兵提升办案水平。
从生涩到顺畅,从摸索到规范,洪城监狱的“智慧办案”水平,在她身先士卒下稳步跨越。她落实“立案审查、交叉审查、集中审查、专项审查”一案四查模式,推动案件实质化审查落地生根,近五年“减假暂”案件合格率100%,交出了“零差错、零违规、零投诉”的满分答卷。
公正执法,不仅在于制度的刚性,更在于人性的温度。“法度不失温情、正义不失尺度”,危峰在情与法的平衡间,既行“雷霆手段”,也施“菩萨心肠”。
罪犯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入监后,因违监违纪、改造表现一般,服刑多年后仍是无期徒刑。作为重点罪犯,在民警的管理教育下,特别是“旁观”了一次亲情帮教大会后,看着别人与亲属“团聚”的场景,张某慢慢地转变思想、改变态度,真正想积极改造、争取减刑了。
张某通过几年的自我改造,心切地向监区提出了减刑申请报告。“由于无法联系到受害人,原判决中的8万多元民事赔偿无法履行……”当监区民警看到报告中的这段话后,马上与危峰联系。对于部分特殊的罪犯,危峰的心中都有“一本账”。听到张某的情况后,她再一次翻看了张某的判决书,梳理了张某的改造表现材料。
罪犯对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是衡量其改造表现和悔罪态度的关键因素,也是当前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中的一大难点。
针对张某的情况,危峰多次与原审法院对接,就该犯有赔偿意愿、无法履行一事,请原审法院予以协助。经过多方努力,当把原审法院回函其亲属已履行完财产性判项,符合减为有期徒刑条件一事告知张某时,张某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在司法实践的点滴淬炼中,危峰以“铁判官”之智筑牢防范办案风险的高墙,以“菩萨心”之温推开罪犯改造的希望之窗,她用实践证明:精准判罚是正义的基石,而法理情交融才是公正司法的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