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作超8小时,闭眼3分钟都不行?

2025-07-16 06:38 阅读
羊城晚报

广州一员工连续工作超8小时、闭眼3分钟,却遭开除,这条消息让万千打工人心有戚戚。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余某负责管理品某公司一门店,2024年9月26日遭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认为余某存在工作管理失职行为,其一是,在店内尚有顾客购物的情况下,余某坐在收银台位睡觉;其二是,某日余某在营业时间内关闭门店,致使公司不能在该商场继续租赁经营场地,造成严重损失。

乍一看,这种失职行为不可理喻、不可原谅,但实则有苦衷。余某解释,当天连上超8小时班,门店所有工作均由其一人完成,晚上8点多时因太累闭眼休息了3分钟而已。而某日闭店系因当日店内仅有自己一名店员,其上厕所期间短暂关门。

对此,法官也认为,在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的情况下,余某身体出现疲惫,闭眼休息是正常生理现象。而余某也对商场表达因上厕所关门的意思。品某公司据此解除与余某的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向余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偌大门店,人力紧张到连上个厕所、眯一下眼都成了奢望,竟然是活生生的事实。此事件向公众展现出一些打工人所处的“骨感”环境:人少、事多、休息权受损,且动辄得咎。

令人担忧的是,鼓励加班、实行超负荷运转,并不只是某一家公司的“癖好”,而是颇为常见的现象。在一些用人单位,领导层不体恤员工,以牺牲员工权益和情感为能事,甚至以岗位调整、主观评价、苛刻要求给员工穿小鞋,令人侧目。而严格限制员工如厕时间,也绝非传说。

近日有媒体报道,因两名同事接连离职,高女士陆续被要求接手两名同事的工作。因为拒绝接手第二名离职同事的工作,高女士被公司以“拒绝正常工作交接、工作安排”为由辞退。明明是领导不顾实际情况,肆意压榨员工价值,到头来,倒霉的却是无辜的员工。好在法院判决用人单位向高女士赔偿12万元。

两起案件中,法院的判决都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令人欣慰的。当劳动者被侵权时,公正的司法审判是最后的“保护伞”。但应该看到,遭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毕竟是劳动者难以承受之重。尤其是大龄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的“霸凌”式管理和开除时,所付出的成本更是急剧升高。

透过具体案例,值得追问的是,余某和高女士的抗争对公司有实质触动和改变吗?余某和高女士之后,接任者的待遇会有所改善吗?

延伸而论,在职场,谁来呵护打工人的合法诉求,谁来遏制侵权现象、为劳动者创造更人性化的工作环境?显然,在被逼无奈走上诉讼之路前,人们本不希望和用人单位决裂,而更期许用人单位和职场建立起健康的、受制度保障的劳动关系,使得个体可以更自由更主动地处理劳作和休憩、个人和集体的关系——包括矛盾。

对此中问题,既需要劳动者敢于维权、勇于说“不”,也需要用人单位吸取教训、长记性,主动摒弃竭泽而渔式的管理,落实法律法规,推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更需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现象,随时随地为劳动者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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