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协会中“办案” 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问题“把脉问诊”

2020-01-16 09:46
中国江西网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举行提案办理协商会现场 记者邱业成摄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涂文华、陈雪红、欧阳兴、薛柏武报道:1月15日下午,江西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举行提案办理协商会,众多委员共聚一堂,围绕“既有住宅电梯加装”的议题,与多家提案承办单位面对面商议,进行了非常具有成效的会中“办案”。

  民盟省委会:出台实施细则确保落实见效

  民盟省委会认为,国家现行法规在制定之初并未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问题纳入其中。建议以《指导意见》为基础,及时出台旧楼加装电梯细则,补充修改与《物权法》相抵触的部分,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补贴标准等事项一一加以细化,尤其是要对业主分摊比例上限和财政补贴标准做明确说明,真正体现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民进省委会:探索“共享电梯”模式 因地制宜安装电梯

  民进省委会建议,应鼓励和提倡发展共享电梯,尝试居民申请、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电梯共享模式,由社会投资、政府补助、业主使用缴费,业主使用电梯可采取包月IC卡模式或微信扫码模式付费。

  共享电梯接入智慧物联网系统,在每个电梯中加装传感器,实行智能化管理。此外,他还认为要因地制宜安装相应电梯,针对把装箱体式电梯困难的楼房,可尝试采用座椅式电梯的模式。

  农工党省委会:拓宽筹资渠道减轻经济压力

  农工党省委会建议,以“收益最多出资最多”为原则,可借鉴广州市经验,以三楼为参数,根据楼层按比例出资,同一楼层按面积占比出资,制定出业主分摊费用的可行性参考标准。

  财政、民政部门要在适当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和特困救助供养、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再给予一定补助;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推行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利用房屋维修基金等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电梯租赁”模式,即由企业出资免费安装并提供运营维护,业主按月缴纳使用费用,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有效减轻业主经济压力。

  九三学社省委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构建持续保障机制

  针对要解决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九三学会省委会建议,做好工程项目规划,对适合加装电梯的具体小区进行充分论证,提出合理的加装方案供业主参考;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办事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

  建议“坚持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确定住户分摊比例,以自筹方式解决主要费用,地方财政中拨出一定比例资金等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建议加强建设工程监管,明确相关部门加强井道施工质量监管;构建持续保障机制,建立电梯维护和更换资金保障机制,设立住宅电梯专项基金。

  省政协委员马玉玲:深度融合5G和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高效监测和监管

  在提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问题后,江西省政协委员,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总编辑,江西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马玉玲建议,要因地制宜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搭建协商自治平台;通过经济杠杆来撬动业主意愿,如新增电梯公共面积并入房屋实际面积,并进行“确权”;引进社会资本,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等。

  同时,马玉玲建议,要深度融合5G和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推行“电梯+科技+服务”的模式,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加装的电梯实现高效准确监测和监管。

  省政协委员吴锋刚: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江西省政协常委、九江市政协副主席吴锋刚建议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加强对加装电梯的引导力度;把六层及以上老旧楼房加装电梯的占比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考核验收指标,在“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的工作考核以及“宜居城市”的评选中,增加“六层及以上楼房电梯覆盖率”这一指标;把“电梯物联网监控系统覆盖率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和智慧城市的验收内容。”

  对于业主协调难、资金方案协调难的问题,吴锋刚建议一方面搭建协调平台破解业主协调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正视利益诉求,要明确相对公平的原则,由政府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不同户型给出基准方案,给底层住户一定比例的补偿,以利于达成共识。

  省政协委员胡坚勇:创新方法拓展资金来源

  江西省政协委员、民建江西省委常委、省信息中心综合部主任胡坚勇建议,创新方法拓展资金来源,财政部门解决部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难题。

  推广共享电梯模式,利用市场化手段,由电梯企业来垫资,以租赁模式或者付费模式给住户使用。

  省政协委员涂书田:建议引入诉讼机制 搭建协作平台

  江西省政协常委、农工党南昌大学主委、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涂书田认为,“一户反对”成为电梯安装过程中的普遍难题。

  他建议,引入诉讼机制,破解电梯安装过程中的“一户反对”的难题。即老旧楼房住户在是否安装电梯问题产生争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邻关系诉讼。同时,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老旧楼房相邻关系诉讼制定统一的司法政策。

  他表示,建议建立协作机制,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电梯安装过程中的纷争。具体措施是由基层居委会、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建立协作机制,协同解决电梯安装过程中的纠纷。

   省政协委员蔡小莲:建议提供精准服务优化审批流程

  江西省政协委员、农工党新余市委会主委、新余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蔡小莲建议,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做好政策引导,搭建相关的服务和协商平台;同时,建立协调机制,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和办理报建手续等协调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鼓励生产厂家提前介入,切实解决好老百姓的“急难愁”。

  蔡小莲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应规范性文件,将所需要的操作程序和条件设计得更具有操作性;简化流程,设定批复时限,简化报批资料,降低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减轻群众负担;推出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电梯企业清单,加装电梯的费用标准清单,供居民选择。

  提案承办单位回应:

  省高院:业主之间协商不成 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过程中,高层与低层住户之间就是否加装电梯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安装方案、费用分摊也会成为“拦路虎”,“一户反对”成为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推进中的普遍难题。

  江西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仁生代表省高院就提案办理回应表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纠纷引入诉讼机制具有法律依据,当业主之间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同时,依法保护各方的权利。

  省民政厅:做好老弱病残以低收入家庭等特殊人员的甄别

  “民政部门既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倡导者,也是执行者。”江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龚建辉代表省民政厅表示,将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符合相关补贴政策人员,特别是老弱病残以及低收入家庭等特殊人员的甄别。

  省财政厅:支持积极探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来源

  “财政将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积极探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来源。”江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耀霞说,同时将加强调查,由于每个小区情况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具体的分析,及时掌握一手情况,从而优化资金的使用。

  省自然资源厅:既住宅加装电梯报建、项目审批实现免费办理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龙飞表示,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范围和申请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必须在原房产土地红线范围之内,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报建、项目审批,实现了免费办理。对于新增电梯公共面积并入房屋实际面积,分摊到各住户的房产证中并进行“确权”,将会进行调研,对相关制度进一步的完善。

  省住建厅:总结现有经验推出典型案例出台示范文本

  “目前,我省已经建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4台,55台正在申请。”江西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海涛说,将对通过总结目前已有经验,进行整理,细化申请流程,推出典型案例,出台示范文本,以此让《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更好的落地。

  省市场监管局:支持逐步探索电梯租赁模式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章志键表示,将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便民绿色通道。目前江西省正在逐步建设特种设备指挥系统,将会于今年6月份投入使用,届时将会电梯定期检测等进行实时监控。同时,支持逐步探索电梯租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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