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庭+仲裁”聚合力 共解劳动者“薪”愁
2025-05-09

  谢智琳 刘桃

  近日,芦溪县法院解锁“执行+法庭+仲裁”办案新模式,该院执行局、南坑法庭联合该县劳动仲裁部门,为66名职工成功执行到位22万元劳动报酬,让劳动者的忧“薪”事变成安心事。

  困局:48名职工讨薪

  2024年9月,芦溪某箱包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停工停产,48名职工的16万元工资迟迟未结算支付。职工多次索要未果,遂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后续,仲裁案件虽获支持,但该公司负责人以合伙人之间存在纠纷且尚未解决为由,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案件最终进入执行阶段。

  破局:部门协同发力

  “劳动者的辛苦钱耽误不得!”48名职工申请强制执行后,芦溪县法院干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快速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并迅速采取执行措施,通过强化内外联动协同,为执行案件破局。

  考虑到48名职工均系芦溪县南坑镇居民,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加快兑现劳动者合法权益,芦溪县法院执行局与南坑法庭加强内部对接和工作配合,并与劳动仲裁部门成立专项执行工作组,强化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查人找物—释法明理—强制威慑”的全链条执行机制。

  变局:执行中发现“案中案”

  箱包公司负责人及其控制的多家企业,涉及数起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其中一起案件,法院成功为该公司负责人实际控制的另一企业执行到位应收款93万元。芦溪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采取穿透式财产查控和反规避执行调查等方式,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将线索共享给该案的专项执行工作组。经专项执行工作组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从93万元款项中优先支付16万元给48名职工。

  执行干警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负责人实际控制的另一企业也拖欠了18名职工6万元工资,出现了“案中案”情形,且该18名职工均系芦溪县南坑镇居民。

  新局:纠纷一揽子化解

  对于执行中发现的“案中案”情形,虽尚未产生诉讼,但芦溪县法院坚持将纠纷一揽子化解,联合劳动仲裁部门,发挥辖区属地优势,在南坑法庭对该18名职工的工资进行了债权确认,并在该案中一并执行。

  “群众来回奔波不便,我们就走出去,把拖欠的薪资送到群众‘家门口’。”芦溪县法院主动作为,将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点设在了南坑法庭,为当事人办理执行手续、领取执行款项提供了便捷的方式。

  案款发放现场,法院干警仔细核对每一位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发放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原本以为这笔工资很难要回来,没想到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谢谢法院,谢谢法官。”职工代表一边数着到账的工资,一边激动地向法院干警连声称谢。至此,66名职工的22万元工资执行到位。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近年来,芦溪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延伸审判职能的前沿阵地作用,创新探索“执行+法庭+仲裁”工作新模式,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矛盾纠纷化解按下“加速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