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于强
宋代陆游指出:“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这一诗句常被人们援引来说书法的字外功夫问题。这里所谈的字外功夫是相对于执笔运笔、临碑摹帖、提按顿挫、章法结构等“字内功夫”而言的,主要是指个人学养和修养方面。
宋代黄山谷非常重视作书与学养之间的关系。他认为要使书艺脱俗仅凭字内功夫犹难奏效,需求之于字外。他所指的字外功夫,实指学养,其意有三:一是人品道德。所谓“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二是学识渊博。所谓“胸中有万卷书,笔下无一点俗气”,并认为苏轼书所以能脱俗,就在于“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三是触物感悟。他认为“张长史折钗股,颜太师屋漏痕,王右军的锥画纱、印印泥,怀素飞鸟出林、惊蛇入草,索靖钩虿尾,同是一笔法:心不知手,手不知法”。亦即以自然为法之所致也。
一个人能博学多闻,见多识广,必须好好读书。人类的知识浩如烟海,但人的精力却总是有限的。作为一名学习书法之人,究竟应该具备哪些学识修养?
首先要打牢文字学的基础。学习书法,主要是与各种字体、各种风格的汉字打交道。尤其是篆书、草书,如果没有经过专门的学习,一般人是很难释读和驾驭的。因此,对于书法学习者来说,特别是学习篆书与草书的人来讲,不懂文字学,是很难有所成就的。对于学习篆书的作者来说,认真系统地学习一下《说文解字》是很有必要的。作为世界上最早的字典,许慎的《说文解字》,系统地阐述了汉字的造字规律。清人段玉裁称这部书为“前古未有之书,许君之所独创”。这部字典,对于了解汉字的起源、构造、字义,有着重大的意义,为汉字建立起了完整的理论体系,是学习篆书不可或缺的必备工具书。
草书由于简便至极,在书法家笔下看起来常常龙飞凤舞,笔走龙蛇,看似信手拈来,没有任何规范,实际上,草书的字形,有着严格的要求,所谓“草字出了格,神仙认不得”。因此,学习草书,必须要先识草、辨草,再记草、写草。辨识记忆草书,要熟悉草书的简省规律。草书常常对比较复杂的部首或某些部分进行简约,结果产生了替代一些复杂部首的简单笔画。这些简省的笔画,往往有一些基本的定式,可以逐步归纳,便于记忆。《草字诀》正是对草书部首归纳整理的结果,作为草书学习者必须经常翻阅,对其中约定俗成的写法,要铭记在心。
其次要多读一点中国的古典诗词。古典文学,尤其是诗词对联,是书法常写的内容,也是构成书法作品的重要因素。一幅好的书法,配上好的文辞,会具有双重的艺术感染力。要达到这一步功夫是不轻松的,但很有必要。当代著名书法家沈尹默特别强调过这一点,他说:“中国古来是书家即学者,学者多能书。但也有只会写字而无学养的,这样的人,都不能称作书法家,只能称之为‘写字匠’。”有的评论家则把只能写“月落乌啼霜满天”“故人西辞黄鹤楼”等前人诗句而不能自撰诗词以表达自己思想感受的书家叫做“书奴”和“文盲书家”。因此,在书法学习过程中,书家不仅要刻苦练字,掌握扎实的书写技能,更要重视提高文学修养,试图用合适的文意,来表达自己更加确定的意志和情感。在古代的诸多文体中,诗词联句形式,似乎最适合用书法来表现:一首唐诗,写成一个条幅;几段宋词,写成一个长卷;一二警句,言简而意赅;一副楹联,既工整又对仗,有平仄和韵律,其文学本身的美感和书法笔墨的美感结合在一起,相得益彰,千百年来共同为中国人的生存状态和心灵空间,营构出一种浓浓的诗意和独特的美感。
再次是要提升哲学、美学素养。书法是中国独特的艺术形式,也可以说是整个中国艺术的一个“基型”。如果没有独特的文化和哲学思想,中国书法就不可能发展成为这样具有很高审美品位的艺术形式。倘若仅仅是一种华美的书写形式,并不足以构成发展成为高级艺术形式的可能。中国的书法艺术从书写符号发展成为艺术,由实用性书写发展成为纯粹观赏的艺术形式,其间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其背后的动能,多半来源于书写之外的因素,文化哲学思想在其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反映在书法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也都如此,如执笔要指实而掌虚;运笔要疾中有迟,“留不常迟,进不恒疾”;结构要“宽可走马、密不容针”;章法要“似欹反正”“违而不犯”等等。其他如:提与按,常与变,动与静,虚与实,粗与细,轻与重,藏与露,刚与柔,润与燥,方与圆,曲与直,窄与宽,疏与密,凡此等等均不像古人所说的美人那样,“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必须进行辩证思考,以及对两极对立统一的把握,这是一个书法家必须具备基础知识。这种对立又统一的审美观早在唐代书法家孙过庭的《书谱》中,有过精辟的论述,如他说:“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复归平正。”这种从平正到险绝,再从险绝到平正,是艺术中的三种不同境界。后一种境界是对前一种境界的积极否定。是将孔子的“过犹不及”的中庸思想作为一个过程来理解的,即所谓“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通会”。是说艺术上的完美境界,是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中获得的。“通会”乃是平正与险绝的融合,即矛盾对立的统一。
从书法与绘画的功能和作用看,同样都能给人以美感,陶冶人的情操,改善人的体质,达到健康长乐的目的。只是在形式上由于社会的进展,绘画走向了具象化,以状物为主,书法则进入了符号化,即抽象化。但从二者的理论上看,“书画同源”,书不离画、画不离书,书中有画、画中有书。同时也都在不断地追求诗的意境。如韩愈评论张旭的书法时说:“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万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意思是书法家被各种物象刺激起来的情感,经过一番思索后,自会把它们熔铸到字的点画中去。例如“永”字八法,便把“点”比喻为“高山坠石”;把“竖”比喻为“老树枯藤”;把“横”比喻为“万里阵云等”,无一不是取法于自然。从取法自然便可窥见书法家的审美观。此外这种审美观往往又与书法家的喜怒哀乐之情密不可分,如祝枝山说:“情之喜怒哀乐各有分数。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弱。情有轻重,则字之敛舒险弱,亦有深浅,变化无穷。”如上可见,无论是书是画与美学理论完全是相通的。不同的是书法通过点、线去完成文字的结体;绘画则是通过点、线去完成绘画的造型。
当然,加强音乐、舞蹈、篆刻等姊妹艺术的修养也是很有必要的。此外,还有重要的一条,就是向大自然学习,向生活学习。参悟生活,就是从观察日常生活中领悟书法之理。鹅群行水,逆水行舟,担负争道,群丁拨棹,人舞蛇斗等等,都是古人参悟生活融入书法的例子。石涛说:“墨非蒙养不灵,笔非生活不神。”所以,古代很多书画名家,都曾经游历名山大川,并从生活中汲取营养,既开拓心胸和眼界,又增加知识和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