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德镇市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1月8日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2025-03-31

□ 市财政局局长 芦继云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为统领,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全力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国家文化交流客厅、国际文化交流名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提供坚强保障,奋力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5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目标。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53.51亿元,非税收入37.02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6亿元、国防支出394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35亿元、教育支出43.78亿元、科学技术支出7.89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5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6.96亿元、节能环保支出5.3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1.1亿元、农林水支出40.5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9.3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72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6亿元、金融支出48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7亿元、住房保障支出6.37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92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6亿元、其他支出85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61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5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9.5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7.7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19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3.9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80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13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437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5.69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2.13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科学技术支出106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9.69亿元、农林水支出567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5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9亿元、其他支出63.8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4.09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53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03亿元、支出46.5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9亿元、支出3.9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89亿元、支出14.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47亿元、支出14.2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47亿元、支出13.75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93亿元,支出10.93亿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42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17.03亿元,非税收入10.38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09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亿元、国防支出310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1亿元、教育支出11.91亿元、科学技术支出3.86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5.9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1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03亿元、农林水支出3.4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5.97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7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96万元、金融支出38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909万元、其他支出2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54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9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3.33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19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84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7.9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89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80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84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8.96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5.62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51亿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6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248万元、其他支出28.52亿元、债务付息支出7.04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04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66亿元、支出34.53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2亿元、支出6.53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47亿元、支出14.2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47亿元、支出13.75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5亿元,支出5.55亿元。

以上为全市预算和市级预算2024年执行情况,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编制决算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将会发生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指导,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科学分析经济运行情况,系统谋划实施增收节支举措,全力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全市财政基本平稳运行,重点民生基本保障,财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发挥。

一是坚持“自主筹+向上争”双向发力,着力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健全大事要事财政保障机制,千方百计扩大增量、激活存量、催生变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全市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全力实施《组织收入攻坚工作方案》《挖潜堵漏增收专项行动方案》,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加大稽查清缴力度、加力堵塞征管漏洞。完善财源机制建设,出台《景德镇市税费精诚共治工作方案》,推动财源建设由“以票治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创新思路扩充财源,出台医保、社保扩面参保专项行动方案,持续挖掘扩面征缴潜力,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全市社保基金增收1亿元。盘活存量资源资产。优先盘活处置闲置、低效国有资产,成功拍卖市交通局、市国资委5宗房屋资产,景德镇市东城区停车位、昌江区停车位依法授权运营,稳妥推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土地、建筑物、附属设施等资产清算,累计盘活变现资源资产5.52亿元。加强数据资源盘活利用,景德镇国控新型城市产业有限公司通过数据入表成功实现融资,成为全省首笔运营性企业数据资产入表融资业务案例,实现全市数据资产化“零突破”。持续加力争资争项。注重打基础、谋长远,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财力的争取力度,市本级财力性上级转移支付从2020年8亿元增加到13.8亿元,争取申遗专项资金3.7亿元,国家试验区建设财力补助资金1亿元,国家文物保护资金0.21亿元。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2个,争取资金9.6亿元;省级基础设施建设专项24个,争取资金0.61亿元。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落实“分层执行”原则,压缩二类、三类专项资金1.6亿元,下调单位公用经费标准节约开支0.17亿元。强化预算绩效结果运用,调减航班补贴、发展中心运行等专项资金预算0.9亿元。

二是坚持“稳增长+扩内需”双轮驱动,奋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加快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激发潜能消费,扩大效益投资,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聚焦国家试验区“两地一中心”战略定位,申报发行政府债券65.68亿元,有力支持全市社会事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旅游等领域14个重大项目建设。争取增发国债资金21.64亿元,用于乐平水利枢纽工程等18个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及省级配套资金共5.14亿元,安排“两重”资金2.68亿元,支持4个项目建设;“两新”资金2.46亿元,支持14个项目建设。支持扩内需促消费。全面落实《景德镇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全力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四大行动,落实“以旧换新”政策补贴资金1.55亿元,全力推动产业、消费双升级。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统筹资金0.96亿元,完善特色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做优做强数字经济,加快推动全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高效实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统筹资金4.13亿元助力企业技术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对接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合作共建“科创飞地”。助力企业纾困发展。落实各项助企惠企政策,累计为市场主体新增减税降费9.36亿元,兑付惠企资金4.72亿元。运用“财园信贷通”“财农信贷通”等财政金融工具,新增撬动社会资本37亿元,支持市场主体强信心、增活力。通过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举措,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4.25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合同总额近八成。

三是坚持“全线防+主动化”协同推进,全力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优先,加强“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开展“三保”承受能力评估,提升基层财力保障水平,累计下达各县(市、区)各类转移支付94.78亿元。加强“三保”资金监管,对基本民生支出进度、工资支出进度、财力保障水平等指标实时监测,实现“三保”风险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面贯彻落实《景德镇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方案》,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积极统筹一切可用财力,争取上级16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额度和7.74亿元结存限额,全市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全面完成,浮梁县、昌江区、珠山区隐性债务全面清零。扎实用好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置换政策,科学制定限额分配方案,实施成效分析评估,统筹推进后续债务化解工作。完善债券分配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申请额度与化债计划相匹配的原则,优先将项目限额分配到续发和在建项目上,原则上对新发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不予安排。实施债券项目穿透式、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肃查处违规新增隐债行为。支持平台防范风险。聚焦地方政府“降存量、控增量、防爆雷”的总体目标,加强全口径、常态化监测,切实防范平台公司流动性风险,防止财政与金融风险的相互传递。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创新金融工具盘活存量资产、资源、资金,支持平台公司转型优化升级,提高其经营性效益、市场化水平以及现代化企业治理能力,加快“城投”转“产投”的步伐。

四是坚持“兜底线+暖民心”合力共为,努力擦亮人民生活幸福底色。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始终把支持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优先保障方向,民生支出20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全市10件民生实事全部兑现。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亿元,统筹资金1.29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4亿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0.4亿元,市级粮油储备专项资金0.15亿元,全力落实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扎实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落实上级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0.25亿元,受益群众3.66万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和个人就业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93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景漂”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2.5万个。延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增强公共服务质效。统筹资金35.5亿元保障各学段财政教育经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统筹资金2.62亿元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速推进“千馆之城”建设。支持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成功举办“天涯共此时——景秀China”等系列交流活动,向世界传播景德镇陶瓷文化。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继续提高。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支持16所“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托位数4.34个。统筹资金0.18亿元免费开展HPV疫苗接种37158例,新生儿产前筛查和疾病筛查53455人次。统筹资金1.2亿元连续三年落实购房补贴政策,惠及1.3万户购房群体。统筹资金0.72亿元,支持保障房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

五是坚持“着眼立+勇于破”同题共答,强力提升基层财政治理效能。打破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聚焦当前发展中的堵点、难点,向改革要财力、靠创新挖潜力。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实有资金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实有资金“起底式”清查,已对全市294个单位、460个账户进行初步摸排,摸排市本级各单位账户余额9亿元,实现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市级141家全额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零基预算范围,提前1年完成零基预算改革任务。稳步推进教育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成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上划。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建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落实落细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各项要求,加快推进部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提升基层财政管理水平。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稳步推进非编人员规范清理,合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重大项目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测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的成本预算绩效机制,基本建成了从项目拓展到政策、部门、政府,覆盖了四本预算、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债等各种类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西城区截污管网工程等近60个项目实施财政重点评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规定与做法,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公开及非公开招标项目电子化交易占比100%,不见面开标率100%,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率100%,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项考核指标处于全省第一梯队。

六是坚持“严纪律+强监督”双管齐下,聚力筑牢财政安全运行防线。立足财政监督职能定位,全力保障财政监管工作有效开展,持续硬化财经纪律。纵深推进集中整治。聚焦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以超常规举措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累计发现问题线索2967个,涉及问题总金额1.046亿元,涉及套取资金0.15亿元,已完成整改2275个,整改率为76.67%,挽回资金损失0.11亿元,市县乡三级建章立制108个,移送线索51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强化政府投资评审,评审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24个,报送评审金额10.82亿元,审减金额0.9亿元,审减率8.29%。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采购预算约束,市本级完成采购预算金额5.0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4.49亿元,节约金额0.57亿元,节约率为11.26%,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力推进财会监督。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聚焦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三保”、规范津补贴和绩效、招商引资政策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市直单位违规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业务开展专项整治,每年可节省财政资金100余万元,及时遏止部门“花钱干工作”的不良风气。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行业监管,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着力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

2024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市上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团结奋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刚性支出压力不减,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土地市场依然低迷,财政金融风险依然较高;绩效管理还需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还需提升;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强化举措,努力解决。

二、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谋划之年,也是国家试验区建设的进阶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景德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以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为统领,围绕“两地一中心”战略定位,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深入推进“大资金”运行,全力做好“大统筹”文章,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现财政安全可持续运行,奋力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一)2025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2025年全市财政在总体平稳、兜牢底线、严控风险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编制预算。

一是坚持“全面统筹”。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加大财政资金收支监管力度,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从严从紧把好项目立项入库关口,并按照“先部门自有收入,后财政拨款;先具有专项使用要求的收入,后其他预算资金;先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后其他预算资金;先通过既有渠道资金调整结构,后新增支出预算”的顺序确定预算来源。

二是坚持“严格分层”。继续实施并优化“细化编制、分层执行、运用绩效、有保有压”的预算安排。优先安排国家和省级标准确定的“三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对社保基金的补助等必需支出;其余支出按照轻重缓急在可用财力范围内视工作推进情况依次序拨付。重点工程项目也分层执行,通过土地基金财力安排。

三是坚持“过紧日子”。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遵循,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幅压缩和精简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加强预算安排与资产配置标准管理,新增资产配置需求优先通过部门(单位)现有资产或“公物仓”调剂解决。严格预算约束,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只减不增,当年未使用完的不再结转下年。

四是坚持“硬化约束”。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对绩效评价结果不优、监督检查存在重大问题的,严格压减预算安排,并追究相关责任。用科学精准的预算编制促进约束有力的预算执行,严控返还追加、项目调剂、科目调剂、绩效目标调整等行为,缩小预决算偏离度。

五是坚持“深化改革”。践行“大财政”理念,强化“大资金”运行,谋划实施市以下财税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市级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细化绩效目标管理与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优化完善预算执行监督预警规则,提升财会监督实效。

(二)2025年全市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91.5亿元左右,增长1.1%左右,其中:税收54.5亿元,非税3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等,减去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预算财力约为228亿元。据此,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8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98.4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上年结转、债务转贷收入等,减去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等,预算财力约为212.41亿元。据此,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2.4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9.94亿元、支出安排47.84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86亿元、支出4.4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59亿元、支出15.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53亿元、支出13.7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96亿元、支出13.96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9.4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上年结转等,减去调出资金等,预算财力约为4.49亿元。据此,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49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5年市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7.7亿元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减去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预算财力约为91.86亿元。据此,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1.86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01.9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上年结转、债务转贷收入等,减去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等,预算财力约为107.49亿元。据此,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7.49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上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包括盘活“三资”收入。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5.35亿元、支出安排34.7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87亿元、支出7.01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53亿元、支出13.7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96亿元、支出13.96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4.5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上年结转等,减去调出资金等,预算财力约为5460万元。据此,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46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各级上报的汇总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市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批准同级预算并逐级上报后,再汇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市民政局等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查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草案。

1.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

收入预算2418.6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401.61万元,其他收入17.08万元。

支出预算2418.69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的情况是:基本支出1750.69万元,包括人员类基本支出1643.44万元、公用经费类基本支出107.25万元;项目支出668万元。

公共财政拨款对应的支出2401.6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3.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97万元。

2.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

收入预算5887.5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883.5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04万元。

支出预算5887.57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的情况是:基本支出5119.68万元,包括人员类基本支出4818.92万元、公用经费类基本支出300.76万元;项目支出767.89万元。

公共财政拨款对应的支出5883.5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81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21万元。

以上是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同时,还附上市高新区和昌南新区预算执行和安排情况,请各位代表审阅。

三、认真做好2025年财政各项工作

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实人大预算审查意见,贯彻落实“平衡收支、防范风险、支持产业、惠及民生、谋划改革”的长期财政工作总思路,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稳中求进,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推进经济社会行稳致远。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更好支持国家试验区建设发展。依法依规强化收入组织。推进全市批零住餐结算中心建设,探索建立(仿)古陶瓷统一交易平台,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深入挖掘重点行业税收潜力,创新财政收入征管模式,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加强“三资”清理盘活,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管,全面排查行政事业单位、国企等国有资源、资产家底,配合开展“二房东”专项整治,优先处置闲置、低效国有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加力开展争资争项行动。抢抓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和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利窗口,紧盯资金争取空间,紧扣国家投资方向、资金投向,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力争一批“打基础、利长远、优结构、增后劲”的重大项目纳入上级政策“笼子”、规划“盘子”、资金“袋子”,努力推动景德镇申遗、罗家机场改扩建工程获得上级支持,浮梁县申报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县,消费城市政策试点获批。全力支持扩大消费需求。坚持促消费与惠民生相结合,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更大力度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补贴流程、加快资金拨付,全面释放汽车、家电、家居家装等大宗消费潜能,进一步巩固消费向好态势。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深化落实“1269”行动计划,主攻“1+2+N”特色产业,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支持壮大数字经济产业,推动景德镇公共数据等多领域、多种类的数据资源整合,加快布局数据产品应用场景,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对企业的纾困支持,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二)坚定不移防控财政金融风险。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落实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保障财政可持续,为经济发展筑牢安全防线。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范围清晰、标准明确、动态调整、应保尽保的“三保”清单制度,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对“三保”支出进度、经常性财力、库款保障水平等指标的异常波动精准预警,查摆薄弱环节,摸排风险点,台账化处理处置,最大限度将风险隐患发现在苗头、防范在萌芽。着力稳控债务风险。贯彻落实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要求,加强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应用,动态分析、及时预警、防范风险。强化项目资产管理、收入归集,确保债务按时偿还,坚决防止发生刚性兑付风险,阻断风险外溢和扩散渠道。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依法合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对没有财力许可的政府支出事项和投资项目,坚决不予实施。防范平台关联风险。用足用好政策空间,分3年完成新增地方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工作,在2026年底前完成隐性债务清零的目标任务,尽早退出隐债名单,有效缓释平台债务风险。做好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常态化收益催缴机制,确保按时足额上缴专项债项目收益,探索建立专项债限额分配与收益上缴进度挂钩机制。

(三)量力而行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量力而行保障基本民生政策和民生实事落地落实。积极支持就业优先战略。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丰富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持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坚决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保障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强化县区义务教育支出保障责任,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对学生群体奖优和助困力度,使更多学生享受政策红利。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稳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用好转移支付资金、国债资金等,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支持开展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领域重点任务有序推进。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加大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投入力度,积极建设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全力支持打好申遗攻坚战。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文化惠民政策的落实,支持“三馆一站”按规定向社会免费开放,助推陶阳里历史文化旅游区创5A旅游景区。

(四)守正创新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财政工作有机结合,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全口径收支管理,提升财政支出效能,提高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理顺市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合理划分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高人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建立科学有效的市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体系,稳步提升县(市、区)财政保障能力,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巩固和拓展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和非编人员清理规范等改革成效,精兵简政缩减财政负担。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域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预算编制方式,坚决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把牢预算项目入口关,精准有效编制预算。统筹各类财政资源,加强专项资金、跨层级资金、跨部门资金和单位资金统筹,实现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坚持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保障重点、提升绩效的原则,不断完善收益收缴机制,切实杜绝违规套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益,基本形成全面完整、结构优化、运行顺畅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国有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

(五)从严从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推进“大资金”运行,从财政资金管理入手,主动探索、创新实践,构建“绩效+监督”有机结合的新格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积极探索成本绩效管理,推动降本增效。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加大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厉行节约,持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制止铺张浪费行为,强化“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管控。推进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管好用好“三资”,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效益最大化。积极推进政府公物仓建设,加大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力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财会监督质效。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财政评审、绩效评价,推进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建立健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推动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改进”的闭环管理机制。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违规套取资金专项整治,防止资金流失、滥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各位代表,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全力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奋力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