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生 警惕掉入暑期工求职陷阱
专家:完善制度的同时,劳动监察部门也应加强监管
2025-07-10

  暑期来临,很多高中毕业生秉持着积累社会经验、赚点零花钱的想法,涌入暑期劳务市场。然而,有不少人却掉入了求职陷阱。      A.      不合理收费 钱没赚到还要倒贴      今年高考一结束,广西南宁的准大学生陈洋(化名)就和同学一起在招聘软件上寻找合适的暑期工岗位。和中介谈好入职事宜后,他们一起来到广州。见到中介后,对方突然变卦,将工资从先前谈好的每小时22元,降至每小时13元,还必须先交150元的“车费+体检费”。之后,对方又以“先培训再上岗”为由,让“暑期工和其他临时工去另一家工厂上班”。   就这样,陈洋和同学又被大巴车拉到了位于东莞的另一家工厂。到了那里后,一进宿舍楼,工作人员就以“便于管理”为由收取身份证。   涉世未深的陈洋顿时慌了神,只得向家人求助。在家人轮番向中介“讨说法”后,身份证才重新回到自己手里。   记者采访发现,即使能够正常入职,不少暑期工还遇到了被克扣甚至不发工资的情况。   此前,江西一学生暑期在快递驿站兼职分拣与代收快递的工作,协议上写明,她每天从早上8点工作到下午4点,报酬为60元/天,然而,业务高峰期老板让她延长工作时间至下午5点,可始终未付加班费。不仅如此,在她准备离职时,老板还想赖账,提出“工作未满20天不付工资”——这条规定在入职时丝毫未被提及。经过反复交涉后,双方最终约定按实际工时结算,但老板又以没有按时打卡为由再次扣除了她两天工资。      B.      话术很诱人 收完钱杳无音信      高考结束后,四川成都的林静(化名)被某兼职App上的招聘信息所吸引。对方称这项工作无任何门槛,货源也不用自己准备,通过手机代发货就能赚取差价。对方提出要先交98元报名费。看林静有些犹豫,紧接着,对方又发来成功学员的案例——有人两天内赚到上千元甚至上万元,并反复强调“早点把账号运营起来,就能早点增加一份副业收入”。一套话术下来,林静当即交了报名费。   付费之后,客服为她对接了“专属老师”,在老师的指导下,林静在手机上下载了多款App,搭建起“个人店铺”、上架“高回报率商品”。当第一笔订单到来之时,林静却被告知,需要再额外支付2000元的合作保证金才能去对接厂家真实发货,若一次性付清有困难,可以先支付500元定金。   林静心中起疑,表示自己是学生没钱,希望退还98元报名费,对方找各种借口一拖再拖,后来更是直接不回消息,报名费也“打了水漂”。   记者在社交平台检索发现,近年来每年暑期都有大量的高中毕业生遇到类似骗局,骗子假扮教培等机构的中介,骗取学生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报名费、保证金等费用后便杳无音信。      C.      被骗钱难追 甚至成为电诈“工具人”      除了随意降工资、收取不合理费用、工资被克扣等,记者调查发现,还有暑期工遭遇诈骗的情况。   河南郑州的高中毕业生李媛(化名)无意间浏览到一条网上刷单返利兼职信息,任务简单报酬可观。点开对方发来的二维码添加客服为好友后,李媛观看了对方发来的一段教程视频:下单398元—出现付款界面—企业代付—订单完成后获得88元红包奖励。   “对方让我付款时千万不要输入正确的密码,要点击忘记密码,由企业代付。可当我跟着教程视频操作之后就是面部认证,然后就支付成功了。”李媛说。   在母亲陪同下,李媛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方才知道自己遇到了刷单诈骗,并且得知这种情况下钱款追回难度很大。   还有些所谓“赚快钱”“躺着就能赚钱”的兼职,背后隐藏的可能是犯罪分子的陷阱,一些暑期工因此成为违法“工具人”。   据公开报道,山东学生王某暑假想找个兼职,从网上找到一个电商客服的工作后,添加了对方留下的社交账号。对方告诉她,只需要安装一部座机,开通座机的呼叫转移功能,转移到他们公司的虚拟网络电话上,会有专门的接话员与客户沟通,她每天就能获得200元的收益。   按照对方的要求,王某花600元租了一间公寓,办理好宽带业务后,就安装了这套设备,同时对方要求王某删除双方的好友关系,并把她拉进了一个社交群。结果,第二天王某就被警方查获了。由于王某兼职时间较短,没有违法所得,情节比较轻微,民警在收缴设备的同时,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D.      专家:明确统一最低报酬 纳入工伤保险      对于数量庞大的高中毕业生暑期工,他们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受访专家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文芳看来,各地可以探索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明确将高中毕业生暑期工纳入“单险种参保”范围,保费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或建立“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将高中毕业生暑期工纳入其中,以解决系统性保障缺失的问题。   吴文芳认为,还可以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全国统一的报酬最低标准,比如规定暑期工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并禁止安排暑期工高危作业。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政说,应该尽快在现有法律体系下明确高中毕业生暑期打工的性质,可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门等联合发布专门指导性意见,明确其优先适用非全日制用工的认定原则,鼓励并简化用人单位为暑期工办理非全日制用工备案等,降低其合规成本;制定专门适用于短期非全日制用工的简易合同范本,方便用人单位和学生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受访专家认为,在完善制度的同时,现行相关制度的执行也很重要。   在郭政看来,为了更好地保障高中毕业生暑期工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强监管。具体来说,对暑期工较为集中的行业(如餐饮、零售、快递等),应加大劳动监察和随机抽查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法、恶意侵犯暑期工权益的用人单位,列入失信名单并予以公示。   “高中毕业生的法律维权意识需要提升。学校、相关部门可以利用毕业前夕对学生进行劳动就业法律常识普及,告知他们暑期打工的权利、义务、风险、维权途径等。”郭政说。   (综合央视新闻、法治日报、   燕赵都市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