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观新闻·南昌晚报记者 张瑞哲 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今年我市继续执行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 据悉,南昌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自202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政策延续,是我市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旨在持续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政策便利。 何为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明确,职工在2024年7月31日起,使用江西省内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可在取得审批文件后5年内申请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实现公积金“既提又贷”。在购房时间认定上,职工购买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存量房以发证时间为准。 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发放后,产权人、产权人配偶、产权人父母及子女均可办理提取。同时,政策执行兼顾便民与实用,在南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以与中心签订对冲协议,职工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发放后,签订对冲协议不影响办理该房屋购房提取。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即便签订了“对冲还贷协议”,也需提前关注公积金账户余额,确保每月还款日前账户余额足够还款。若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冲当月还款额,务必将差额部分提前存入还款卡内,避免出现逾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