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出台。我省全面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实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重点领域碳达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化、生态文化培育七大行动,努力在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2026年新能源产业链营收力争达7000亿元 我省提出,实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行动,到202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9%以上,新能源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7000亿元,废钢铁、废铜等9种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力争达到4600万吨。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促进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和未来产业超前布局建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开展铜、稀土等特色优势产业产品碳足迹核算。 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力度,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保护,建设绿色矿山。推动有竹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的地方发展“以竹代塑”产业,建设“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 加强绿色低碳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实施有色金属、新能源等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加快绿色低碳领域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探索建立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清单,完善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平台,推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到2026年,绿色低碳技术合同交易额占比达到15%。 2026年全省三级以上航道里程达1100公里 我省提出,实施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到2026年,新能源装机容量力争达到3400万千瓦以上,铁路、水路货运量增速力争保持全国领先,城镇新建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 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屋顶等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流程,有序试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加快推进洪屏二期、奉新、铅山、寻乌、赣县、遂川等抽水蓄能项目,实施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2026年储能装机容量达到270万千瓦。 全面落实工业领域和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全产业链减污降碳协同增效。2026年短流程炼钢产能提高至460万吨。 着力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推进赣粤、浙赣运河前期工作,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赣江高等级航道提升及袁河、昌江等支线航道建设,2026年全省三级以上航道里程达到1100公里。推广新能源车船,实施新一轮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4-2030年),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推进纯电动中重型货车、新能源船舶示范应用,到2026年,中重型新能源营运货车达到800辆以上。 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10个以上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示范项目。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光储直柔”建筑。 长江干流江西段和赣江干流保持Ⅱ类水质 我省提出,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到2026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在29微克/立方米的基础上巩固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在94%的基础上巩固提升,长江干流江西段和赣江干流保持Ⅱ类水质,跨省出境断面水质力争达到Ⅱ类水质。 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持续落实长江共抓大保护,大力实施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鄱阳湖总磷浓度持续下降。推动含锂瓷土矿尾矿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2025年底建成运行7个尾矿消纳场。 一体化推进设区市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深入实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加快完善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4年底实现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加强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气候风险管理,全面推进水网先导区建设。实施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2026年高标准农田面积 达到3079万亩以上 我省提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行动,到2026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以上,湿地保护率、水土保持率分别达到62%、86.7%,自然保护地面积达到2760.7万亩。 推进长江最美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持续开展赣江源、东江源等江河源头区保护,巩固提升“一江双心、五河三屏”的生态安全格局。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6年,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3079万亩以上。 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深入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加快创建庐山国家植物园。适时更新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建设长江中游地区种质资源库。到2026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5%以上。 优化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加强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深入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重点省建设,扩大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森林碳汇增量。2024-2026年,新增人工造林面积150万亩、封山育林130万亩,新增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460万亩。 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行动,到2026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资产价值评估及其结果应用制度更加完善,全省生态资源环境要素成交额累计超过100亿元,林业总产值稳定在7000亿元以上。 深入推进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建设,做大做强油茶、毛竹和林下经济特色产业,到2026年,山茶油线上销售额比2022年翻两番,竹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林下经济利用林地总规模达到4000万亩以上。 建设工矿文明、农业文明等 生态文化景区 我省提出,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化行动,到2026年,生态文明制度系统集成明显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进一步健全,制定发布“江西绿色生态”认证标准60项以上。 完善法规标准,到2026年,新增出台促进减污降碳、节能增效、生态保护修复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地方标准40项左右。 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全面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支持申报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 实施生态文化培育行动,到2026年,基本形成结构多元、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广泛推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打造生态文化品牌,提升生态文化普及宣教能力,力争将江西生态文明展示馆打造成品牌生态展示场馆。推进赣鄱绿色文化品牌建设行动,举办鄱阳湖观鸟等特色活动,持续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建设。开发生态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工矿文明、农业文明、森林文化等生态文化景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一体开展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山川、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等“美丽系列”建设。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鼓励各行业各领域制定绿色行为规范,推广碳普惠机制。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大力促进绿色消费,逐步将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规模提升至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0%以上。 洪观新闻·南昌晚报记者 吴跃强 许惠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