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铎印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这一重要论断要求干部深刻把握遵规守纪和干事创业的内在统一关系,深刻理解只有遵规守纪才能拥有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中国共产党才能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胜利。新征程上,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使我们党不断去杂质、强免疫、壮筋骨。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既要讲纪律,又要干事业;既要重约束,又要强担当,切实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大胆干事。
遵规守纪是干部的基本素质,也是干部真正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一项本领。遵规守纪与干事创业有机统一而非矛盾对立,干部要在把握好“纪”与“责”的关系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纪律严明,我们党的事业就会蓬勃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纪律松弛,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纪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更是干事成事的“通行证”。作为党员干部,要知道哪些事能干、必须干,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自觉按党规明确要求做;又要知道哪些事不能干,守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守纪观念,在履职尽责中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到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纪律不是束缚干事创业的“绑带”,而是“安全带”,是党员干部抵御诱惑、防止被“围猎”的屏障,是更好推动事业发展的保证。面对前进道路上疾风骤雨甚至惊涛骇浪般的挑战,我们要靠严明的纪律,激发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的内生动力,为其履职尽责保驾护航。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经常对照党章党规检身正己,在纪律的“安全区”内立身干事,切实把监督压力转化为干事创业动力。
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与大胆干事、担当作为,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遵规守纪、清正廉洁方能行稳致远。“为官避事平生耻”,党员干部决不能把“纪律太严”作为“为官不为”的借口。党员干部要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清醒认识到党的纪律对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把该挑的担子挑起来、该扛的责任扛起来,在锐意进取、积极作为中不断开辟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