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振乐
近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这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我们要以坚定决心与有力举措贯彻落实《条例》,把“过紧日子”的理念深植于党政机关各项工作中,力求以点滴节约汇聚发展力量,以政府的“紧日子”铸就人民幸福生活的“好日子”。
领悟精神,筑牢思想根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带领人民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从苏区时期“节省每一个铜板”用于革命战争,到新时代继续坚持“过紧日子”,我们党始终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作风。在新时代,党政机关学习贯彻《条例》,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传承与弘扬。回望历史长河,苏区时期,条件艰苦卓绝,物资极度匮乏,但革命先辈们凭借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克服重重困难,为革命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要从这些历史记忆中汲取力量,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在新时代,要将节约理念融入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以实际行动续写厉行节约新篇章。如今,在资源约束趋紧、绿色发展成为共识的当下,赣州要以传承为笔、以行动为墨,将节约理念融入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与百姓生活,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仅是个人的行为准则,更是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关系到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大政治问题。只有筑牢思想根基,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践行《条例》要求,以良好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研读新规,明确行为准则。新修订的《条例》,在多个关键领域进行了调整与完善,为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行为准则。在经费管理上,着重强调了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和严肃性。要求党政机关将各项收入和支出毫无遗漏地纳入预算,杜绝任何形式的隐瞒、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操作,确保财政资金的每一分一毫都能在阳光下运行。这一规定对于各级党政机关而言,意味着在资金使用上要更加严谨规划。同时,要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的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的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公务接待方面,规定更加细致和严格,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公函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合理接待的发生。接待标准有了明确界定,彻底改变了以往公务接待中追求奢华、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公务用车管理也有了新的要求。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旨在加强对公务用车的集中管控,避免资源浪费和管理混乱。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仅体现了绿色环保的理念,也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
建立机制,巩固节约成果。为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取得长期实效,各级党政机关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多个维度入手,为节约工作的持续推进提供坚实保障。加强监督检查是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整合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定期对党政机关的经费使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铺张浪费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审计部门要强化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将审计结果作为评价单位和个人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让浪费行为无处遁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纳入党政机关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对各部门和单位的节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的评先评优、干部的选拔任用挂钩。要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因管理不善导致浪费问题频发的单位,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个人,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形成有力的震慑。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党政机关要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不断巩固和扩大节约成果,为建设节约型机关、推动赣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展望未来,节约型机关建设任重而道远,但我们充满信心,要继续深化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重点领域改革与优化,让节约成为党政机关工作的新常态。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带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让节约理念深入人心,融入每一个公民的日常生活。
(作者系赣州市委党校二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