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已由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赣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详见今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