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28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赣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5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赣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赣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政策等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赣州市政府直属副处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7个科,19个分中心。从业人员237人,其中,在编133人,非在编10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3487家,净增单位1712家;新开户人数9.15万人,净增人数2.58万人;实缴单位15804家,实缴人数60.66万人,缴存额105.6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15%、4.44%、3.84%。2025年末,缴存总额869.6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83%;缴存余额377.25亿元,同比增长8.8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5年,25.47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5.09亿元,同比增长4.9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05%,比上年增加0.71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492.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9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5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2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3万笔65.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85%、14.54%。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0.68亿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18万笔609.37亿元,贷款余额328.9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49%、12.13%、8.3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7.20%,比上年末减少0.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347笔65812.4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373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1563.31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0.53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6.13亿元,1年以上定期12.3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1.98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98927.09万元,同比下降2.61%。存款利息8390.1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9973.94万元,其他563.0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56896.85万元,同比增长7.85%。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54633.87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151.50万元,其他111.4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42030.24万元,同比下降13.91%。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526.1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862.40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641.70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536.87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895.1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4226.9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5603.07万元,同比增长0.26%。其中,人员经费4045.31万元,公用经费1187.84万元,专项经费369.9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531.46万元,不良率0.0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895.10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6.86%,非企业单位占49.57%,灵活就业人员占3.57%。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3.66%,非企业单位占14.32%,灵活就业人员占22.0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9.2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67%,租赁住房占7.86%,老旧小区改造占0.0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0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40%,出境定居占0.76%,其他占0.9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160.56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5.44%,比上年末增加1.52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40.4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63%),购买二手房占16.4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43.03%。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4.32%,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5.68%,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5.21%,30岁-40岁(含)占48.10%,40岁-50岁(含)占14.38%,50岁以上占2.3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6.1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81%。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7%,比上年增加10.4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2025年,我中心持续深化“租购并举”政策体系,聚焦缴存人安居需求,精准发力、多点突破,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租房保障方面,全面推行租房提取签约委托按月划扣服务,实现提取流程“零跑腿、零材料、自动划扣”;支持人才家庭全额提取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切实减轻各类人才的租房压力,助力人才在赣稳业安居。购房支持方面,大力推行购房首付款提取,有效降低购房前期资金压力。同时,积极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打通政策堵点,让保障房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家庭。住房改善方面,创新推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提取政策,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更新改造等支出,助力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其他群体保障方面,聚焦多子女家庭住房刚需,实施差异化支持政策,上浮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可贷额度,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切实减轻多孩家庭购房负担,彰显民生温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2025年,支持租房提取15.74万人次、5.91亿元;支持首付款提取2256笔、3.06亿元;支持电梯加装、更新改造提取169笔、金额540.65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9月,直属、赣州经开区分中心由内设机构调整为分支机构。调整后,我中心由9个内设机构调整为7个,17个分机构调整为19个。2025年11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加大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将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上浮幅度提高至50%,可贷额度调整为在现行贷款计算公式计算的基础上上浮40%,并优化贷款申请资料。2025年,共办理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1831笔、金额10.43亿元。

  2.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商贷还款本息。在异地(赣州市行政区域外)有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人,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可参照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政策执行。2025年,共办理异地商贷还贷提取352笔、金额2352.46万元。

  3.支持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条件且实际支付更新改造分摊费用的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电梯更新改造费用。

  4.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含人才住房)。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其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可贷额度上浮40%。2025年,共办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78笔、金额2183万元;办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提取83笔、金额2428.6万元。

  5.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业务政策。一是优化“商转公”业务办理条件。当个贷率低于95%(含)时,缩短申请“商转公”业务缴存与还款时限。二是调整“商转公”贷款额度规定。三是优化办理了首付款提取或购房提取后,申请贷款时的额度规定。2025年,共办理“商转公”贷款5297笔、金额27.43亿元,分别占总贷款业务的43.02%、41.6%。

  6.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政策。一是延续执行赣市公管委字〔2024〕1号文件关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二是将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限由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三是在我市全款购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五年内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四是优化商贷按年提取条件。2025年,共办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2256笔、金额30555.86万元,该套住房办理提取后又申请贷款1223笔、金额7.02亿元;共办理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本息提取1287笔、金额13465.52万元;共办理全款购房提取624笔、金额9034.76万元。

  7.延续和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延续执行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至2027年4月30日。同时,取消缴存基数超个人所得税减税标准需提供税费凭证开户条件;取消缴存职工或异地缴存人转为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前须在赣州市连续缴存时限的规定;明确退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时,账户资金封存时限要求。2025年,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建缴20071人、金额4829.26万元。

  8.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政策。经我市人才认定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可贷额度上浮40%。取消D类及以上人才申请贷款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异地住房公积金使用次数限制的规定。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人才家庭,可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25年,共为人才办理贷款152笔、金额1.36亿元;共办理人才类提取2931笔、金额1881.97万元。

  9.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政策。支持缴存人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其住房贷款本息。2025年,共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偿还住房贷款本息74笔、金额367.41万元。

  10.提高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买符合我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上浮20%;购买符合我市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贷款可贷额度上浮40%。

  11.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支持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给予资金存储额度激励。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融资支持的工作要求,对支持“白名单”项目配套融资的受托银行予以1:1配比存储资金。截至2025年末,累计配比存储激励资金30.12亿元,其中2025年新增配存储激励资金10.52亿元。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受托银行合作。制定受托银行考评管理办法,以及配套资金存储激励、业务手续费支付方案,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提升服务延伸网点管理服务质效。全市213个受托银行网点可同等办理54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并在5个县(区)26个银行网点进一步探索推行业务全委托。2025年,全市受托银行网点共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14.73万笔,同比增长239%。

  二是开展对标提升行动。制定《2025年服务“对标提升年”工作方案》,以打造“全国一流公积金服务”为总目标,全面对标深圳先进经验做法,系统推进规则规制改革,着力破解发展瓶颈、优化政务服务。2025年,完成纳入对标工作的34项基本政务服务事项、24项“一网通办”事项、4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及1项“民意速办”改革事项任务。积极推进调研成果转化,完成7项重点转化任务落地见效。

  三是开展“如我+”行动。以“换位体验、查找问题、倾听民声、促进整改”为核心,扎实推进“如我在缴、如我在提、如我在贷、如我在询、如我在诉”五大行动,设置“沉浸式”窗口坐班、“陪伴式”陪同办理、“模拟式”业务办理、“观察式”跟随执法、“开放式”听取意见等5种体验方式,全面体验窗口,查摆问题,完成体验160人次,优化系统需求234项,梳理有效问题80条,并完成整改销号。

  四是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结合赣州公积金建制30周年,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体验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沉浸体验服务场景,进行互动交流。开展“主任接听12345热线”活动,现场接听群众来电,回应群众诉求,集中解决住房公积金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睡眠账户”清理工作,推行线上自助办理与线下绿色通道,高效完成账户清退工作,切实保障职工资金权益。2025年,清理“睡眠账户”16999户,清退资金1亿元。自清理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清理“睡眠账户”91307户,清退资金3.09亿元。

  五是深化服务品牌建设。自主设计2名IP形象代言人和2套住房公积金卡通形象专属表情包,进一步增强品牌的辨识度。持续开展星级岗位创建,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截至2025年末,累计创建102个星级服务岗,其中三星级19个,四星级57个,五星级26个。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申请材料、提升办事体验,落实个人身后、员工录用等6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购房贷款“一件事”流程,实现多部门业务“一窗通办”,多项流程“一网直达”。持续优化商贷和租房委托按月提取业务流程,拓展线上签约渠道,实现委托签约“一次不跑”。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优化“如我+”体验服务、电子证照授权调用和委托提取功能。2025年,办理购房贷款“一件事”7674笔,42.34亿元;完成商贷、租房委托签约6368笔;自动调用生成电子证照51.1万份。截至目前,已实现全部63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18项电子证照自动调取,43项业务“免证办”,17项业务“零材料”办理。

  二是持续提升智能服务质效。拓展智能问答应用场景,将住房公积金智能文本客服接入“赣州12345”微信公众号。创新智能主动服务场景,主动向职工推送业务办理提醒。推动购房、租房提取等业务场景接入区块链平台存证留痕。持续完善业务系统功能升级迭代。2025年,优化完善系统功能770项;通过多渠道推送智能消息121.58万条。截至目前,已实现28项业务智能审批,71项业务凭证自动加盖电子印章。

  三是有序推进数据高效共享。积极与市行政审批局、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及相关牵头部门对接,完成6项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依托公积金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直联、信息双向互通与电子证照智能获取机制,不断优化“公积金+不动产”直联办押功能,实现全市“一窗受理、全程网办”。持续优化“公积金查冻+司法扣划”直联业务,实现法院判决离婚、失信被执行人等信息共享。深化“公银”协作,开展银行电子回单、电子签章等试点工作。落实征信数据共享要求,完成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报送工作。截至目前,已实现21项数据信息共享。

  四是深入落实网络安全制度。接受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工作的现场服务指导。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网络数据安全攻防演练,圆满完成防守任务。完成业务系统国产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通过网络安全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培训、渗透攻击测试、应急演练,全方位筑牢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线。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1科室获“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集体”称号;贷款管理经验做法入选《2024中国住房公积金年鉴》典型案例;数字化建设、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获住建部现场服务指导组肯定;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6条经验做法纳入《全省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获得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先进服务单位”等集体荣誉称号48个,“服务标兵”“党员先锋示范岗”等个人荣誉称号59人次。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当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反公积金条例未参缴企业60户;法院强制执行逾期贷款5笔。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