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于都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他家的户口簿遗失了,想要补领,但户主是他父亲,年纪大又行动不便,他能否代办补领,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针对该网友的诉求,于都县公安局户政科民警答复说,《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若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若户主年纪大且行动不便的话,该网友可携带户主和其本人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在当场与户主视频通话确认后,可补办户口簿。
(记者曾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