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石垦村一养殖户鱼塘遭村支书干儿子霸占

2020-05-10 20:23发帖人:滕滕哥

我是新建区石岗镇石垦村村民,2018年本村村民滕根火同本村组木节自然村村民签订了一份水库养殖合同。交了钱履行了合同,并且于五万元的价钱买了上届承包者李春华水库的存鱼。后转包给我父亲滕光寿。村支书黄玉珠的干儿子滕木火等三人多次到水库闹事。网鱼,电鱼,霸占水库养鸭子。两年多来,我们报警几十次。石岗有关部门听信村支书黄玉珠的片面之词。互相推诿扯皮!后来发展到明抢,把我水库的鱼全部抢了干净。万望政府实地调查,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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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石岗镇人民政府 回复:

关于举报南昌市新建区石垦村一养殖户鱼塘遭村支书干儿子霸占的补充回复

问政江西回复

2020年5月10日,我镇在了解到某网友在问政江西上提出的问题后,高度重视,当即安排专人对该网友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经相关部门多次调查,当初木节自然村水库在短时间内出现了两份承包合同,一份是该网友提到的木节自然村村民滕根火与木节村签订的水库承包合同,另一份是木节自然村村民滕木火、滕举亮和刘火勇与木节自然村签订的水库承包合同。调查显示,该两份合同分别在2017年12月以及2018年1月签订,两份合同签订时间相差不到一个月,两份水库承包合同均存在多处明显违规行为,滕根火在滕木火和木节自然村签订的承包合同上也签了字,且一方当事人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区人民法院对这份合同的有效性并未进行认可,故驳回其原告诉讼请求。后石岗镇人民政府对此问题进行多次调解,并责令石垦村委会维持好木节水库现状,在水库承包权属不明的情况下不允许任何人使用该水库,也不得为此发生其他任何纠纷。

2020年2月20日,木节村村民自发签订协议,协议中规定由木节村全体村民共同打捞分享木节村水库中的鱼。木节村共有46户,其中40户的代表在上述协议中签了名字,按了手印,对协议内容表示认可,包括之前和木节村签订水库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滕根火和滕木火,此协议是木节村村民真实意思表示。故网友反映的鱼被抢一事与事实不符。



2020年2月20日木节村村民自发签订的协议.jpg滕根火与木节村签订的承包协议.jpg滕木火与木节村签订的承包协议①.jpg滕木火与木节村签订的承包协议②.jpg新建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①.jpg新建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②.jpg



回复时间:2020-05-18 18:29
南昌市新建区石岗镇人民政府 回复:

关于对南昌市新建区石垦村一养殖户鱼塘遭村支书干儿子霸占的回复

1、关于水库承包合同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该水库是先后存在过两份承包合同,发包方(即村小组)明显存在违规行为。为此,石岗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多次协调,但均没有得到调解,后滕根火向新建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因此,石岗镇人民政府要求双方承包人在该水库承包权属不明的情况下方均不得使用该水库,也不得为此发生其他任何纠纷。如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2、关于抢鱼问题。经调查及木节自然村村民反映,分鱼事实存在,属木节自然村村民自发组织召集村民开会决定,后组织人员分鱼的,但没有任何人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对该情况也不知晓。


回复时间:2020-05-14 11:5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新建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0-05-1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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