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济适用房 阳光家园小区 盛和物业公司持续胡乱作为

2021-07-29 19:07发帖人:阿亮

南昌阳光家园小区是政府的民心工程,是10余年前政府兴建的经济适用房(部分廉租房)小区之一,帮助一大批低收入群体解决了住房问题,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其中DF组团(以下业主和物业均指DF组团)属于高层建筑,靠近高新南大道,行政上属于青山湖区湖坊镇下辖的墅溪社区。该组团于2021年年初独立出来,由新招标的“江西盛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物业管理。


目前存在以下问题,向政府部门求助:


第一、未经大多数业主同意,物业强制安装人脸识别以及刷卡进出的门禁系统,导致不同意的业主无法进出小区,请求给予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相关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门禁系统,属于对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涉及对业主进出方式的深度影响,物业的决定和行为理应遵守法律,该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并执行相关决策程序,而不是服务公司单方决定。其行为已经影响了业主的进出权利。请求给予解除。


第二、未经大多数业主同意,没有合法流程下,物业强制收取停车费,并对不肯缴费者阻碍其汽车通行,已经长达数月,请求给予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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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置栏杆,阻拦车辆通过,强制缴费,导致业主强烈抗议,不屈服,并导致数月的堵车,大量报警,导致警方疲于奔命。物业对警方不得阻拦的意见置之不理,我行我素。该物业坚持不懈的对业主采取消耗战,驯服措施,确实导致很多业主无奈付费。然后该物业又对外宣传,大多数物业已经缴费,有单据为凭,所以大多数业主是支持收费的。这种数据欺诈有意思吗?业主支持收费,你应该拿出真正有效,业主大会同意,并且业主签名的合法资料。物业非法阻拦,保安语言暴力,导致被拦车主情绪反弹,长时间鸣笛,又影响了其他居民身心健康。激化更多矛盾。请求在根源上,制止物业的非法收费和阻拦车辆行为。


第三、支持业主成立真正合法的业主委员。


该物业之所以屡次单方面行动,缺乏制衡,在于被招标进场就颇耐人寻味。一个所谓的业主委会员,在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在没有筹委会,告知,并选举流程下就由社区牵头建立,然后该业主委员会又招标该物业进场。在业主的追问下,社区承认实际走了绿色通道。我不知道绿色通道什么意思。我们国家,政府参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是一个趋势,主动肩负相关相关工作,但阳光家园小区并非老旧小区。笔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需要20年以上才能称之为老旧小区,阳光家园DF区域交房不过10年左右。


南昌是江西的首善之地,南昌城南一带原本是偏安一隅的城郊结合地带,经过城市化建设,越来越繁荣和现代化,是一片人民安居乐业,商贸、服务业、制造业兴旺发达的热土。这个片区的几个大型商圈,以及区域房地产的成功离不开该区域数个大型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小区的贡献,离不开旺盛的人气,人居和谐的小气候。


目前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愿望强烈,并成立筹备组,已经提交了相关资料,请求湖坊镇给予支持,走上快车道。让一切回归程序正义和合法决策,才能让乱源消除,解决长达数月的纷扰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以上提供视频作为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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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1-08-30 00:03
青山湖区“五型”办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平台涉及我区问题调查 核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问政江西”平台涉及我区问题调查

核实情况的报告


市“五型”办: 

贵办发来的《关于办理“问政江西”平台反映问题的转办单》([2021]1579号)已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阳光家园小区位于南昌市高新南大道1881号,该小区房屋为经济适用房,于2011年交付使用,分为A、B、C、D、F五区,其中:A、B、C三区属于青云谱区管辖,D、F两区属于青山湖区湖坊镇管辖。

2019年下半年,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墅溪社区(阳光家园D、F区)列入南昌市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试点单位,要求该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机构并入驻提供服务。

该小区于2019年11月启动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于2020年4月产生了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2021年3月多数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该业主委员会已经解散)。

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是南昌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业主对该物业企业的服务不满意,导致了“业主不缴费,物业不服务”的恶性循环。2020年11月,根据多数业主的意愿,业主委员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服务,共有6家物业进行竞聘。江西盛和公司管理有限公司参与了竞聘,并经业主委员会评选胜出。之后小区召开了业主代表大会,对后续物业进场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商议并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业主反对意见。2020年12月18日,业主委员会最终正式选聘盛和公司入驻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与该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并上报备案。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小区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是:高层1元/月/平方米(一楼按照0.75元/月/平方米),其中F4、F5栋一楼管理费为0.38元/月/平方米(低保户),高层F4、F5栋(一楼除外)物业费为0.63元/月/平方米(低保户),车辆管理服务费停车管理服务费:80元/月/辆三、二次供水能耗费五楼以上住户二次供水按照:0.5元/吨。

1关于业主反映江西盛和物业公司未经大多数业主同意,强制安装人脸识别以及刷卡进出的门禁系统,导致不同意的业主无法进出小区,请求给予解除的问题。

江西盛和物业公司表示阳光家园DF区安装人脸识别及刷卡门禁系统是应小区大部分业主的要求,提高小区的安全系数,并非物业强行安装人脸识别及刷卡系统,物业在安装人脸识别及刷卡系统在人力、财力方面都作了较大投入,借用技防加人防的防范模式提高小区安全防范系数目前人脸识别及刷卡系统都在进行登记和业主资料系统录入之中,没有正式启用。

2关于业主反映江西盛和物业公司未经大多数业主同意,没有合法流程下,物业强制收取停车费,并对不肯缴费者阻碍其汽车通行,已经长达数月,请求给予制止的问题。

盛和公司进驻之前,小区车辆停放无人管理,存在车辆乱停乱放,停车难的问题。盛和公司对小区车辆停放问题进行了全面整顿,设置道闸、安排专人值守,实行封闭式管理,清理了很多小区外的车辆和僵尸车,通过画线设置固定车位360余个,另外还有部分临时停车位可供使用。目前,小区车辆车位充足,小区内车辆乱停、停车难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盛和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决定2021年3月开始向业主收取停车费,停车费作为小区公共收益,除实际的管理成本外,其它收益将用于小区的电梯,排污管道改造等。“阳光家园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停车服务费收取方案均进行了公示。根据业主意见,盛和公司将业主停放车辆收费标准调整为50元/月,并延期至5月开始收费。2021年5月11日,盛和公司开始正式收取停车费共计351户私家车的业主已经向盛和公司交了停车费。但也有少部分业主抵制交停车费,发生了多起未交停车费的业主在小区进出口停车堵塞交通的行为,镇政府、墅溪社区、公安机关进行了多次调解和教育。甚至有几位业主涉嫌打砸损毁道闸及车辆识别系统违法行为,已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3关于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

    阳光家园DF区正在依法依规指导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根据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南昌市民政局、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11月4日联合颁发的文件洪组发[2019[25号第三部分第一条第2点要求,业委会成员党员比例不低于50%、业委会主任由党员担任。目前成立了筹备组,业委会候选人成员报名人数共17人,其中党员2人,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为了积极落实文件精神,报名工作仍在继续开展。社区也将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了如实汇报。

  

                            青山湖区“五型”办

                             2021年8月13日


回复时间:2021-08-13 18:2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南昌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1-08-0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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