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济适用房 阳光家园小区 盛和物业公司持续胡乱作为
南昌阳光家园小区是政府的民心工程,是10余年前政府兴建的经济适用房(部分廉租房)小区之一,帮助一大批低收入群体解决了住房问题,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其中DF组团(以下业主和物业均指DF组团)属于高层建筑,靠近高新南大道,行政上属于青山湖区湖坊镇下辖的墅溪社区。该组团于2021年年初独立出来,由新招标的“江西盛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物业管理。
目前存在以下问题,向政府部门求助:
第一、未经大多数业主同意,物业强制安装人脸识别以及刷卡进出的门禁系统,导致不同意的业主无法进出小区,请求给予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相关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门禁系统,属于对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涉及对业主进出方式的深度影响,物业的决定和行为理应遵守法律,该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并执行相关决策程序,而不是服务公司单方决定。其行为已经影响了业主的进出权利。请求给予解除。
第二、未经大多数业主同意,没有合法流程下,物业强制收取停车费,并对不肯缴费者阻碍其汽车通行,已经长达数月,请求给予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物业设置栏杆,阻拦车辆通过,强制缴费,导致业主强烈抗议,不屈服,并导致数月的堵车,大量报警,导致警方疲于奔命。物业对警方不得阻拦的意见置之不理,我行我素。该物业坚持不懈的对业主采取消耗战,驯服措施,确实导致很多业主无奈付费。然后该物业又对外宣传,大多数物业已经缴费,有单据为凭,所以大多数业主是支持收费的。这种数据欺诈有意思吗?业主支持收费,你应该拿出真正有效,业主大会同意,并且业主签名的合法资料。物业非法阻拦,保安语言暴力,导致被拦车主情绪反弹,长时间鸣笛,又影响了其他居民身心健康。激化更多矛盾。请求在根源上,制止物业的非法收费和阻拦车辆行为。
第三、支持业主成立真正合法的业主委员。
该物业之所以屡次单方面行动,缺乏制衡,在于被招标进场就颇耐人寻味。一个所谓的业主委会员,在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在没有筹委会,告知,并选举流程下就由社区牵头建立,然后该业主委员会又招标该物业进场。在业主的追问下,社区承认实际走了绿色通道。我不知道绿色通道什么意思。我们国家,政府参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是一个趋势,主动肩负相关相关工作,但阳光家园小区并非老旧小区。笔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需要20年以上才能称之为老旧小区,阳光家园DF区域交房不过10年左右。
南昌是江西的首善之地,南昌城南一带原本是偏安一隅的城郊结合地带,经过城市化建设,越来越繁荣和现代化,是一片人民安居乐业,商贸、服务业、制造业兴旺发达的热土。这个片区的几个大型商圈,以及区域房地产的成功离不开该区域数个大型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小区的贡献,离不开旺盛的人气,人居和谐的小气候。
目前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愿望强烈,并成立筹备组,已经提交了相关资料,请求湖坊镇给予支持,走上快车道。让一切回归程序正义和合法决策,才能让乱源消除,解决长达数月的纷扰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以上提供视频作为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