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派出所民警的举报信

2022-11-17 00:37发帖人:玲娜

11月16日晚,我与前夫在家里发生家庭纠纷,发生争吵。有人报警,遂丁公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前来处理事宜。但该民警毫无法治观念和意识,违反群众工作纪律,辱骂百姓,对我进行欺压。

1、该民警辱骂我,法治观念淡薄。该民警让我们所有人去派出所处理,我便同意前往,在路途中,还没到派出所,这位民警便辱骂我,说我“偷人还有理”等毫无根据的污秽语言。我当时就反问该民警,你看到我偷人了?你有证据?该民警法治观念淡薄,不分青红皂白,事情来龙去脉都没搞清楚,就对我进行辱骂。

2、该民警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动手打我,违法乱纪。在前往派出所处理的路途中,该民警对我拉拉扯扯,打我,导致我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我从来没有说不去派出所,没有任何反抗,请问该民警为什么对我进行暴力?动手打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恳请贵部门责令丁公路派出所民警出示当晚执法记录仪接警全过程,以便核实我所言虚实。恳请贵部门从严治警,对该民警辱骂百姓,粗暴执法的行为进行审查调查。

伤情1.jpg

本贴内容未经核实,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二次转交至西湖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2-12-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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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湖分局回复内容不认可的投诉信 尊敬的问政江西平台,本人收到相关回复后,表示对西湖分局回复内容存在异议,本人认为西湖分局督察大队避重就轻,欲盖弥彰。下面针对与事实不符合的内容再次提出几点投诉: 1、伤情鉴定当事人关系错误。本人反复要求伤情鉴定的是我被出勤民警尚洪钟拉扯受伤的伤情鉴定情况,而非与前夫之间的伤情鉴定。 2、剥夺本人对伤情鉴定结果的知情权。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我本人要求查看伤情报告,但民警不让我看不让我拍照不让我复印,有意遮遮掩掩。只让我在伤情鉴定报告上签字,签字的过程中,我看到报告上大概写有“5X200mm”软组织淤青字样,本人认为已经达到轻微伤标准,但民警不让我看,只口头告诉我说,没有伤。本人表示不认可,对本人的伤情报告查看,是公民最基本的知情权。 3、执法记录仪有删减。本人要求出示16日晚出勤民警尚洪钟全程接警过程,尤其是16日晚21:06分——21:10分之间的对话记录,民警尚洪钟嘴里不干不净的话始终被隐藏,派出所没有提供完整对话录音。 4、执法过度视频被忽视。本人要求结合16日晚天网监控丁治034、丁治013的21:06分后视频内容以及事发地家门口自己安装的视频内容(已经向西湖分局督查大队提供),可以明显看到,民警尚洪钟多次拉扯我的衣服和胳膊,本人强调是多次拉扯,所以本人不知道西湖分局为什么要回复我没有拉扯情况,视频内容本人愿意对外公布出来,请社会公众进行监督核实。 综上所述,西湖分局回复内容和客观事实并不符合,丁公路派出所民警尚洪钟近两年多次出警处理我的家庭纠纷情况,每次出警都是态度恶劣,对我斥责,辱骂,这一次我实在忍无可忍,才对该民警的违规执法行为进行投诉,本人是外地人势单力薄,没有任何亲戚在南昌,每次家庭纠纷,前夫家里都是一大伙人对我进行辱骂,正是因为该民警不分青红皂白的行为,才更加助长前夫的嚣张气焰。若不是多次受到民警尚洪钟不平等对待,我不会像秋菊一样,要讨一个公道和说法。 恳请西湖分局对本人的诉求予以正面核实和答复。
评价时间:2022-11-29 20:44
官方回复
西湖公安分局 回复:

关于对网民“玲娜”《问政江西》发帖反映情况的回复

市民朋友您好

收悉《问政江西》网贴关于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派出所民警的举报信,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督察大队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2年11月16日20时25分许,我分局丁公路派出所接市局110指令,在金盘路98号有群众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丁公派出所值班民警尚洪钟立即带领辅警谢双赶赴现场经现场了解,一个月前,网友“玲娜”前夫曾某平在中风住院期间,向儿子曾某讨要生活费和住院治疗费用,网友“玲娜”认为其前夫打扰了儿子的正常生活,于是在当晚找到前夫曾某平,双方发生言语冲突。了解情况后,出警民警尚洪钟进行现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曾某平兄弟姐妹陆续赶到现场,双方情绪激动,致使矛盾进一步升级,出警民警尚洪钟随即将双方带离现场,由民警尚洪钟驾车,网友“玲娜”、曾某平及女友三人坐在后排,共同前往派出所。到派出所后,再次组织调解未果,丁公路派出所给双方制作询问笔录,并开具了伤情鉴定书。经伤情鉴定,网友“玲娜”未达到轻微伤标准,曾某平尚未验伤。

经督察大队调取出警时执法记录仪、走访调查。在现场调解过程中,民警尚洪钟为避免矛盾升级,两次拉了网友“玲娜”衣袖。在上车前往派出所时,网友“玲娜”与前夫曾某平再次发生争吵,民警尚洪钟于是赶紧催促网友“玲娜”上车,在处置过程中,均严格按照110接处警规范处置,并不存在拉扯和打人情况。在乘车前往派出所途中,民警尚洪钟一直在驾驶车辆,询问同车人员曾某平及女友,均反映民警尚洪钟并无污言秽语辱骂情形

如市民有其他疑问,可咨询督察大队,联系电话:88366110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

2022年11月23日


回复时间:2022-11-28 22:1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西湖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2-11-17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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