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东谢村的拆迁安置房何时能分配到我家
您们好!我是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东谢村的谢青华。2004年就读于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07年毕业。上大学后不久,学校要求把户口迁到学校统一管理,2010年迁回本村。2011年结婚,妻是进贤人,其户口于当年由进贤迁入东谢村,婚后生二子(2011年和2015年生),户口也都落在东谢村。2014年。我们村面临整体拆迁,我家也丈量了土地和房屋面积,当时告诉我们按人口算每人45平方米共180平方米,我自己家四人本应分得180平方米的安置房。但到了今年安置房分配的时候,我家四口的指标却没有了,向村干部询问说是高新区管委会拆迁安置办卡了,村委会、镇政府这边都审核通过了。今年12月16日上午,我和父母冒着严寒大风去了高新区管委会,向拆迁安置办领导讲明了我们的情况,提出了我们的合理诉求,但其以我在厦门工作过为由,简单认定我不是东谢村的常住人口,说“政策是这样的”。不分配我四口之家的安置房,十来分钟左右我们没办法只能回家了。为此,我母亲气愤不已,回家不久,身体不舒服,至今还卧病在床,我到现在还寄住在我弟家。针对以上事实,我提出以下几点疑问:
一、我四口之家能不能分到共180平方米的安置房?如果不能,为什么?所依据的是哪条法律?政策文件又在哪里?文件是否在拆迁前告知我们或者在我们村公示过?总不能像拆迁办领导那样随口告诉我“这就是政策”就了事了!如果能分到属于我们四人的安置房。具体在什么时候?待缴的安置房购房款又是多少钱一平方米?要知道要知道从2014年拆迁到2022年安置房分配。这几年我们家都是租房住的,都在像盼星星,盼月亮一样期待着能住进属于自己的安置房。!
二、我是土生土长的东谢村的人,在南昌生活了近40年,怎么一下就认定我不是常住人口,这样不就是认定我不是东谢村的人了吗?哪有这样的道理?法律依据又在哪里?
针对以上疑问还请本着依法治国,执政为民,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基础上,能尽快地回复并帮我解决一下,万分感谢!!!快过年了,我全家已心急如焚,寝食难安了!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