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柴桑区新洲垦殖场社保缴纳问题求助

2023-06-11 23:36发帖人:老实人

本人:殷仁曜,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新洲垦殖场一分场职工 妻子:章美华,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新洲垦殖场一分场职工       

夫妻二人分别于:2009年与2011年(本人因被单位漏保,所以没能同时投保)开始向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费用至2015年(缴费方式:年缴)后停缴。2023年5月份,我夫妻二人又去单位一次性补缴了2016年到2022年这中间漏缴的七年社保个人费用共计四万余元。

事情到此,夫妻二人心想社保已全部缴清。妻子已缴纳14年(2009一2022),本人已缴纳12年(2011一2022)。       

结果:社保局,支付宝等查询我们的缴费记录从2012年开始断缴。也就是说妻子只缴纳了三年(2009年至2011年),而我只缴纳了一年(2011年)。我们这么多年缴费的钱全部在单位,而单位没有给我们缴纳社保。咨询单位,给我的回复是:2011年单位体制改革后都无法查询,让我不必担心。

所以我在此寻求帮助:我这个社保还能继续往下缴纳吗?是不是要让我看到我每年的缴费情况啊?我们向单位缴纳了社保,可社保局却没有记录。现在我去区社保局咨询,区社保局工作人员告诉我,没有我的投保信息,也无法在区社保局投保缴费,让我找单位。下面附上几张图是我上缴社保给单位的依据,和我在社保局查到的断缴信息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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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3-06-21 00:03
柴桑区人民政府 回复:

关于网友反映的九江市柴桑区新洲垦殖场社保缴纳问题求助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关于《九江市柴桑区新洲垦殖场社保缴纳问题求助》的问题,柴桑区政府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2011年国营新洲垦殖场实施改制,建立职工个人社保账户,2011年12月31日前的社保资金进入个人社保账户。

2.按照改制时的有关政策,新洲垦殖场实行“退一补一”,即退休一名职工,由新洲垦殖场补缴齐自2012年至退休时的所有社保资金,社保个人部分由个人每年缴纳至国营新洲垦殖场社保专用账户上。故殷*曜和章*华的2012年1月1日以来所缴纳的个人社保本金部分在国营新洲垦殖场社保专用账户里,只要按时到新洲场缴纳社保个人部分,即可以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回复时间:2023-06-16 16:4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柴桑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06-1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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