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关于联发美的云玺台二楼反水事宜

2023-06-13 07:40发帖人:哒哒哒

南昌县:关于联发美的云玺台二楼反粪便水事宜。投诉信 一、事由经过 于2023年5月27日下午4时,业主发现悦然府13栋1单元204室主卧卫生间地漏反水,主卧卫生间、主卧地板溢满粪便污水,臭气熏天。由于反水导致(主卧地板、主卧卫生间门及门套、主卧门及门套、主卧墙壁四周、主卧内墙保温板、次卧墙壁、儿童房墙壁、主卧门口过道均被粪便污水浸泡,现场蝇虫飞舞,恶臭刺鼻),以上均有现场视频和照片为证。 自2023年5月27日下午4时起,业主在事发现场第一时间联系联发物业公司13栋1单元楼管,经楼管层层上报。经过1天半漫长的等待,终于在5月29日上午10点----11点疏通排污管道,在疏通排污管道时,业主发现排污管疏通后,排污管中出现测试球(有现场视频为证)。 自2023年5月27日下午4时起,至2023年5月29日上午11时排污管道疏通,南昌联耀置业有限公司、联发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对反水事件应急处理反应迟缓,服务意识淡薄,管理责任不清。 二、诉求 1、要求南昌联耀置业有限公司限期(2023年6月1日--6月25日)复原悦然府13栋1单元204室因主卧卫生间地漏反水导致损坏的主卧地板、主卧卫生间门及门套、主卧门及门套、主卧墙壁四周、主卧内墙保温板、次卧墙壁、儿童房墙壁、主卧门口过道、电线线路等: 2、要求南昌联耀置业有限公司限期(2023年6月1日--6月25日)对悦然府13栋1单元204室主卧淋浴间防水重做; 3、要求南昌联耀置业有限公司限期(2023年6月1日--6月10日)对悦然府13栋1单元204室因主卧卫生间地漏反水导致全屋二次污染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杀菌处理; 4、要求南昌联耀置业有限公司限期(2023年6月1日--6月5日)对悦然府13栋1单元204室所有排污管道进行通水、通球试验; 5、要求悦然府13栋1单元204室不再发生反水事件,如若发生,要求退房!没有哪条法律法规明确表示二楼一定会反水这个事项,如果反复发生反粪便水的事情,我们该怎么住进去?要面对房子被粪便水浸泡,家具被浸泡?如在发生反水,由南昌联耀置业有限公司和联发物业公司共同承担业主一切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 6、要求南昌联耀置业有限公司和联发物业公司承担悦然府13栋1单元204室因反水导致业主无法按期入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包含租房费用、误工费用)和精神损失,合计5万元。截止到目前,没有任何人主动联系我,与我沟通怎么处理此事,给我一个交代及回复。





本贴内容未经核实,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发帖人: 不满意
按期处理:
处理结果:
落实到位:
廉洁效能:
发表评价:
地产商至今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给我一个交代,也只是口头上说在7月10日整改到位。导致此次反水事件的原因是地产商这边通球实验没有成功,物业管理不到位,才发生此事,住建部门难道不要追究责任吗?而且地产商和物业也没有任何表态以后反水事件不再发生,我们装修,租房,全部的的延迟开支,谁来负责?地产商和物业都是在踢皮球,我们老百姓真的是太难了!让我们信访,信访的结果就是让我走司法程序,打12345市长热线也只是说7月10号整改到位,赔偿,不再发生反水事件,为什么通球实验没有通过就把房子交付给业主,发生反水事件让业主买单!有这个道理吗?这是为人名服务吗?能办点正事吗?我的诉求,要求地产商因反水事件必须要给业主进行赔偿!第二,地产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写一份承诺书,二楼不管是厨房,还是卫生间,都不能出现反水事件。如再发生反水事件,地产商必须承担所有一切责任!
评价时间:2023-06-27 13:42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联发美的云玺台二楼反水事宜的回复

业主反映主卧卫生间下水主管返水导致主卧泡水,主卧淋浴房渗漏。经核实,业主所述质量问题正在处理中,目前主卧泡水维修所需材料(主卧地板及主卧、主卫木门)已下单,预计7月10日左右到场安装,主卧淋浴房防水已重刷并已恢复地面。 

回复时间:2023-06-26 15:30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县。

回复时间:2023-06-20 17:57
发帖人满意度评价
发帖人: 不满意
按期处理:
处理结果:
落实到位:
廉洁效能:
发表评价:
首先,整改完毕的时间我的要求是6月25日,我把纸质文件也送达了一份给地产以及物业,其次我们因为这次反水事件,导致我们整个装修停工,我们在外租房延迟,误工费等赔偿事宜,开发商没有任何人与我们商讨,所以我们不清楚咱们这个商讨结论是怎么下的?
评价时间:2023-06-20 14:42
官方回复
南昌县东新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回复:

关于“联发美的云玺台二楼反水事宜”的舆论回复

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我乡高度重视,立即联系了该楼盘所属江悦社区了解情况,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了解,该问题属于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业主利益受损,业主表示坚持维权。

社区工作人员与开发商协调,开发商承诺将于7月10日维修整改到位,业主赔偿要求开发商还在商讨中,将与业主详谈,同时,房屋质量及业主维权情况,建议转由县住建局,协调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2023-06-20 11:3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县。

回复时间:2023-06-13 18:00
用户点评
    打开APP,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
    每日读报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