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交通违法举报形同虚设?

2023-06-13 10:42发帖人:柒柒

本人在6月9日在阳明路上八一桥往东方向被一辆suv强行变道加塞,该路段为实线,并不允许变道。上传视频两次被驳回,第一次被驳回是因为用手机录制行车记录仪录像,该驳回无异议,第二次的视频是行车记录仪下载的,视频内容清晰,大小也是要求的,请交警部门给出明确的视频不符合证据要求的理由。南昌交通特别差,遇到行车不规范的行为,还不及时阻止,成何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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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3-06-25 00:03
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反映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工单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1、举报视频中车辆存在压实线变道交通违法行为;2、违法证据不符合举报取证要求。举报人提供过两次违法证据,第一次为手机翻拍,第二次为行车记录原始视频但视频中缺少时间水印: 3、证据不符合“南昌”平台有奖举报办法相关要求根据 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第六条第四项,举报的图片、视频应清晰记录违法事实,以及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 分: 秒,24 小时制).地点(路段特征)、明显的交通标志标线等:车辆前部 (或尾部) 全貌、号牌、颜色、车型等车辆外观全景特征清晰;图片不得少于 3 张不同时间拍摄。视频必须连续完整,不超过 1分钟,大小不超过 50M。并且证据要求在上传界面也进行了提示。 4、该点位有实线抓拍电警设备。 二、处理情况 因举报人提供的 2 次举报,视频不符合举报证据要求,不能对被举报车辆进行处罚,对该起举报不予采纳。每一起举报已在“i 南昌”随手拍举报平台上进行了反馈。 

回复时间:2023-06-20 17:3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

回复时间:2023-06-13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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