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教体局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问题反映
永丰县教体局对在编教师参加县外(市区、省)选调问题上,长期不作为,不给已满5年服务期的在编教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导致我们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往返奔波,身心煎熬不仅影响家庭和睦,更无心教育工作。 永丰县教育局以需满足以下条件为由((1)原籍为吉州区,申请调回吉州区中小学校任教的;(2)吉州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在区外任教的子女,申请调回吉州区中小学校任教的;(3)吉州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及其子女在区外任教的配偶,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调回吉州区中小学校任教的。),拒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但对于服务期满五年,配偶不在吉安单位上班的老师就公平吗?这就是导致夫妻无法团圆的理由吗?就不能考虑一些房子在吉安,想去吉安发展的老师吗?这也阻碍了教师的正常流动,上升的渠道!不仅如此,在以往的市区教师选调中,正常的档案调动都异常艰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政策下,仍存在慵懒的工作作风,不为教师切身利益着想,官僚气息严重,有关系就大开方便之门,无权无势就四处碰壁,这不仅仅是我个人,这是一部分永丰在编教师的心声,严重打击了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愿请领导为在永丰教育一线的老师群体主持公道。希望永丰县教育局能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请予支持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