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教体局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问题反映

2023-06-13 20:52发帖人:郑先生

永丰县教体局对在编教师参加县外(市区、省)选调问题上,长期不作为,不给已满5年服务期的在编教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导致我们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往返奔波,身心煎熬不仅影响家庭和睦,更无心教育工作。 永丰县教育局以需满足以下条件为由((1)原籍为吉州区,申请调回吉州区中小学校任教的;(2)吉州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在区外任教的子女,申请调回吉州区中小学校任教的;(3)吉州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及其子女在区外任教的配偶,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调回吉州区中小学校任教的。),拒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但对于服务期满五年,配偶不在吉安单位上班的老师就公平吗?这就是导致夫妻无法团圆的理由吗?就不能考虑一些房子在吉安,想去吉安发展的老师吗?这也阻碍了教师的正常流动,上升的渠道!不仅如此,在以往的市区教师选调中,正常的档案调动都异常艰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政策下,仍存在慵懒的工作作风,不为教师切身利益着想,官僚气息严重,有关系就大开方便之门,无权无势就四处碰壁,这不仅仅是我个人,这是一部分永丰在编教师的心声,严重打击了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愿请领导为在永丰教育一线的老师群体主持公道。希望永丰县教育局能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请予支持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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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教体局 回复:

永丰县教体局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问题反映

郑先生:

您好!

您通过大江网问政江西反映“永丰县教体局对在编教师参加县外(市区、省)选调问题上,长期不作为,不给已满5年服务期的在编教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导致我们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往返奔波,身心煎熬不仅影响家庭和睦,更无心教育工作”的事项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依据《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支持乡村教师回原籍任教。对在原籍以外县任教满5年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因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问题,申请调回原籍乡村学校任教的,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在有编有岗的情况下,要开辟绿色通道予以办理,保持乡村教师队伍稳定”之规定,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申请调出对象(指通过绿色通道、选调等方式调出我县)在我县服务满5周年公费师范生6周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原户籍在外县的未婚人员或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已婚人员。

二、符合以上条件申请调出人员办理程序为:教师个人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籍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工作单位证明及工资或社保发放凭证,交由编制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报送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通知有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三、如您符合调出条件,请持以上材料按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咨询电话:0796-7123811。

 

 

永丰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15日      

 


回复时间:2023-06-20 10:18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永丰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06-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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