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贤县吾悦广场梵臣健身退费维权问题

2023-06-14 17:22发帖人:菡萏

  2022年9月19日在进贤吾悦广场梵臣健身店还没开业的情况我与南昌凡尘健身有限公司签订健身年卡合同,我购买了健身三年年卡合计金额2280元(含定金100元)以及游泳课时金额780元。

  2023年6月开始上游泳课,当时游泳课合同备注一对六包教会,但我一去上课就被告知这边不包教会且告知我当时说包教会的不是他们教练,后经我这边拨打市长热线由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此事说可以担保到我学会为止,但是现在基于本机构这边需要相关部门监督才能履行合同和我对服务不满意的情况,我要求健身房退还我未开卡的健身年卡2280元。

  市场监督管理局这边受理只能说督促他们让我游泳学到学会为止,并不能协助我这边退回健身年卡费用,我这边还查询到该机构法人被限制高消费,且金额仅为18086元,基于这种情况下我对该机构是不信任的,认为该机构存在很大的管理上的问题。

  在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期间,该机构一直未和我联系退卡事宜,连个联系电话都没有。

作为消费者实在是没有办法,恳请领导介入事件并处理,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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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网友反映 进贤县梵臣健身房消费纠纷问题的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网友反映进贤县梵臣健身房消费纠纷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渠道来源的关于反映在进贤县梵臣健身房办理三年健身卡2280元(含定金100元)及游泳课时金额780元,该健身房当时承诺游泳包教会,但后期不承认有包教会此事,所以要求梵臣健身房退还未开卡的健身卡费用2280元问题收悉。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3年11月1日下午15:42接县局办分派,核对处理情况: 

1、2023年6月9日上午10:18接县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于同年6月9日到位于南昌市进贤县民和镇滨湖大道吾悦广场商铺Z11商铺的进贤县梵臣健身游泳馆现场检查,检查情况:该店店名:进贤县梵臣健身游泳馆、统一信用代码:92360124MABT818U6N、负责人:胡大富、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身休闲活动,台球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上投诉人,了解投诉人投诉的事由,经与投诉人沟通,根据现有规定及销卡售卡过程,没有理由要求被投诉人退卡。已建议被投诉人对投诉人进行安抚(做好解释工作)。2023年6月20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进行电话沟通【关于投诉吾悦广场梵臣健身房一事,工作人员与双方多次沟通,健身房店长表示游泳培训卡的活动保证顾客学会游泳为止,顾客没有学会可以一直参加培训,关于服务方面该健身房将提高服务标准,并赠送几张次卡。  

二、处理情况: 

 2023年7月24日我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到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分局进行现场协商调解,就该健身房未按承诺履行包教会,消费者要求退还健身卡年费。双方达成一致,健身房答应消费者退还健身卡费用,同时消费者在该健身房可以继续学习游泳,投诉人表示接受调解(见: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    

三、沟通反馈情况:

 1、健身房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微信转账方式退还1600元,剩余费用下个月再转(微信转账截图为证)

 2、2023年11月1日我局工作人员接单后再次联系投诉人,投诉人接通电话后,想告知投诉人我局核查处置情况,投诉人表示“跟问政江西渠道回复就行”。                                                                                                    


 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4日

回复时间:2023-11-06 17:4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进贤县。

回复时间:2023-06-27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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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三天内回复是因为以为留言就可以,我要求的不是要退游泳卡而是为开卡未消费的健身年卡,它属于预付卡,为什么不可以退?
评价时间:2023-06-27 09:49
官方回复
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关于梵臣健身消费纠纷问题的回复

关于梵臣健身消费纠纷问题的回复

 

关于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分局已认真进行核实、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1、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上投诉人,了解投诉人投诉的事由,经与投诉人沟通,根据现有规定及销卡售卡过程,没有理由要求被投诉人退卡。已建议被投诉人对投诉人进行安抚(做好解释工作)。2023年6月20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进行电话沟通【关于投诉吾悦广场梵臣健身房一事,工作人员与双方多次沟通,健身房店长表示游泳培训卡的活动保证顾客学会游泳为止,顾客没有学会可以一直参加培训,关于服务方面该健身房将提高服务标准,并赠送几张次卡。投诉者表示接受,不再投诉,并有短信截图为证】。同时投诉人对于我局的耐心解释工作表示感谢。

2. 答复市民情况:电话告知!

 

 

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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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3-06-21 22:34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进贤县。

回复时间:2023-06-15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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