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投诉联发时代天悦楼盘开发商维修整改不负责

2023-07-15 08:23发帖人:张三

位于南昌县东莲路和汇仁大道的联发时代天悦楼盘3月份通知收房,本人于23年4月份至今多次提出房屋空鼓整改问题,并提交验房报告及照片,至今过去3个月,房屋空鼓问题还是未整改完成,耽误本人收房,同时物业公司霸王条款说未收房从23年4月份开始算时间交物业费,因开发商未完成整改微信导致的,未收房期间产生的物业费请开发商协调处理缴纳,并尽快完成房屋问题整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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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3-07-30 00:03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联发时代天悦房屋质量整改的回复

联发时代天悦3栋1204业主所述质量问题:公卫墙砖空鼓丶公卫门套未安装丶悬关柜边裂缝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已联系业主,业主表示认可。

回复时间:2023-07-25 08:0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县。

回复时间:2023-07-1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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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联发时代天悦3栋1204,我手机号是18807089500
评价时间:2023-07-17 19:57
官方回复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联发时代天悦房屋维修整改的回复

您好!由于您未说明您家户号以及您的联系方式,我局工作人员无法现场核实情况,您可以向物业单位登记反映相关问题或者拨打我局办公室电话0791-85727570。

回复时间:2023-07-17 16:22
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 回复:

南昌联发时代天悦开发商整改问题回复

由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已督促物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对接业主维修事宜。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企业是对公共区域的服务,只要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并进行了服务,就产生物业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对专业部位以外的公共区域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因此,物业企业依据合同约定时间点收取业主的服务费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因为开发建设单位的原因使得业主无法收房,请业主向开发建设单位诉求返还已交物业费。

回复时间:2023-07-17 15:1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县。

回复时间:2023-07-1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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