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禁摩托文件合法性

2023-09-07 01:30发帖人:阿风

<我南昌市禁摩令> 南昌市对于摩托车采取禁止通行是否符合法律依据,禁摩文件是否合规,禁止市区户口上牌是否合法等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摩托车是有权挂牌照上路行驶的,而不给摩托车上牌照则明显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只要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准予登记的各项条件,有关部门就应依法为之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为最高准则,权威性是最高的,地方性法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相违背,南昌市政府不给市区户口上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于南昌市禁摩令的有效期是否符合江西省政府颁发的245号文件的合法性没有明确的公布,即便公布是否和江西省政府规定的文件有效期最高不超过5年这份文件是否相冲突,有关部门并没有给予明确答复,在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处于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于老百姓而言出行寻求的是便捷,低成本的通行方式而不是老百姓对于这种便捷交通工具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管理,为什么南昌摩托车协会颁发的牌照可以在南昌市通行?同样是黄牌赣A摩托为什么俱乐部颁发的牌照可以通行,市民自己上牌的摩托车牌照就不准于通行,是否里面有利益勾结,需要相关进行调查,望南昌市政府给出相应的回应,南昌市禁摩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如跟上位法有冲突,望遵守国家宪法。望各位领导听取民声意见,放开摩托,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以及老百姓的出行成本,南昌市有些丰富历史文化背景,为什么却不能学习西安对于摩托车放开的态度呢?放开不一定是坏事,不放开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是否涉及到相关部门的懒政不作为行为,望各部门领导走访,征集群众意见,摩托车不必以前了,旧规定管理新时代已经不合理了,各位领导希望你们真的能为群众办实事,减轻出行成本,缓解交通压力,                                                 致辞感谢各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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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来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转办的关于反映“南昌市禁摩文件合法性”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市民反映我市摩托车采取禁止通行是否符合法律依据,禁摩文件是否合规及禁止上牌是否合法等问题,经调查,我市摩托车“限牌限行”措施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二、处理情况

(一)、禁止市区户口上牌是否合法。经查,为规范摩托车交通管理,南昌市人民政府于 2001年5月1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对市区摩托车(含助力车) 实行限量上牌(湾里区除外),每年办理摩托车牌证的数量限制在上年度摩托车总量的 5%以内。单位或个人凭“南昌市摩托车准办证”,到南昌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牌证。外地公安车辆管理所核发牌证的摩托车不得转入本市。禁止外地和市属四县及湾里区的摩托车在本市城区道路上通行。故根据我市现行政策市区户口不符合办理摩托车上牌的条件。

(二)摩托车协会颁发的牌照可通行问题。关于南昌市摩托车运动俱乐部名下摩托车上牌的问题经核查,南昌市摩托车运动俱乐部于 2002 年12 月经南昌市体育局、南昌市民政局批准注册成立,于 2007 年、2009 年2010 年、2014 年分别获南昌市政府抄告单批复摩托车牌 100副,俱乐部对摩托车已达到使用年限 13 年期满的,按照市政府抄字[2009]295 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在新增摩托车在总数量 100 台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先报废再更新的做法进行登记注册。因此南昌市摩托车运动俱乐部名下摩托车登记业务的办理均是按政策执行。

(三)禁摩令有效期问题。依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自公布之日起 30日后施行,载明具体施行日期,但因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其他重大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的除外。行政规范性文件载明有效期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5 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2 年载明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实施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重新公布。”的规定,我市发布的上述通告没有设置有效期,因此,不受有效期的限制,属于生效的规范性文件。

(四)摩托车闯禁行罚款200元记1分是否符合规定问题。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摩托车违反限行规定,处 200 元罚款符合相关规定。

(五)采取摩托车“限牌限行”措施取得实效。 近年来,南昌市不断倡导低碳绿色环保出行,大力发展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网络,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网日益发达完善,且社区小巴、共享单车等出行工具也缓解了城区市民出行需求。同时,随着电动自行车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普及也逐步替代摩托车成为市民主要出行的交通工具之一,完全可以替代摩托车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路”的需求。截止目前,我国已有一百多个城市在不同程度上采取了禁止或者限制摩托车限牌限行的措施,借鉴外省市交通管理经验,合理设置禁行范围,依法查处交通违法,通过对摩托车采取严格管控、严格整治措施,摩托车闯禁行、违规载人、闯红灯、无牌上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显著好转。结合当前我市交通安全管理现状,目前不会改变现行的摩托车限牌限行措施。


回复时间:2024-03-26 15:50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3-2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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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得到实质性回答只是简单沟通后没有结果
评价时间:2024-03-20 12:55
官方回复
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来问题的回复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至部门核实处理中,后期处理部门将会补充回复,感谢关注。


回复时间:2023-09-14 18:1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

回复时间:2023-09-07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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