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违章停车收到通知后立即驶离依然被判违章
违章停车收到通知后立即驶离依然被判违章
申述书
尊敬的有关部门:
我写这封信是为了对我在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20时36分左右违章停车所收到的违法通知进行申述。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在收到提醒短信后立即驶离了停车地点,但是仍然被判定为违法停车。根据2022年公安交管局下发实施的《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未能驶离的,才会被依法处罚。我严格遵守了这个规定,然而却仍然被判定为违章停车,对此我感到非常困惑和不满。
我认为这个判罚是不公正的。首先,我并没有在高峰期长时间停留,并且在收到提醒短信后立即驶离了。这说明我并没有对交通造成任何阻碍。其次,根据《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的规定,只有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未能驶离的才会被依法处罚,而我在这个时间内已经驶离了,因此不应该被判定为违法停车。(电子设备抓拍时间为20:36,通知时间为20:37,20:40左右驶离)
因此,我请求有关部门对我的违章通知进行重新审查,并给予我公正的待遇或合理的解释。同时,我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交通规则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让广大市民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出现类似的争议。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毛德智
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