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红谷滩区:中央香榭二期物业相关情况

2024-03-26 21:23发帖人:管家违法吗

中央香榭二期物业管家晚上给住户断电!又当住户面表无辜!

2024年3月25日中央香榭物业楼栋管家拉业主电闸事件:

    19:41 家中无电。

    19:55 至二期一楼物业大厅寻找工作人员,拨打值班电话82200181,前往监控室找值班人员,一女士坐在监控屏幕前声称自己不是值班人员,只是上班的,只能上报故障,让回去等。

    20:08 在家中再次拨打值班电话,电话里边表示自己不是值班人员,只是上班的,还是一问三不知。

    20:10 再前往二期一楼监控室询问工作人员何时能通电?表示自己很急,有工作需要用电用网,工作人员表示找她没有用,她只负责通知师傅去送电!让自己找楼栋管家,当询问楼栋管家电话,又表示没有。

    20:15 楼栋管家微信发消息:晚班同事找我,叫我联系您,您家是没电了吗?

              询问管家:你电话多少?想要沟通一下发生的情况!

              管家不予回答。

    20:20 楼栋管家微信消息:我先让师傅给您家送电!

    20:25 再次微信请求管家麻烦送下电!并询问管家是否是你们物业断的电?

    20:26 管家微信:您可能哪里有误会。我们不会关闭业主的电啊!每天需要送电的业主都有好几户,我们干嘛故意这样操作得罪业主,工程部也不会去做的啊!

    20:29 电工师傅上楼在楼道推电闸送电!(视频第一段、第二段内容)

    20:30 管家微信:工程师傅已送电,给您看下我们的工作记录,别对我们产生误解,跟您也解释了,工作记录也给您看了!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的规定,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其次,作为住户,跟管家无任何过节和不愉快!物业的管家缺一边断住户的电,一边还在微信上告诉住户不是自己做的,两副面孔让住户惊恐,毫无安全感!

    最后,自称物业的某主管声称要第一时间复盘整个事件,最后仅以一条通报送给各位业主以结束此事!敷衍的态度让人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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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4-04-12 00:03
红谷滩区住建局 回复:

物业相关问题

针对业主所说的情况,物业已处理回复:关于断电事项回复:3月25日无故断电事宜,已于住户取得联系,此事项原由为员工未按工作流程违规操作,公司于3月26日已对管理层及员工作出相应处罚并第一时间回复住户,同时针对此事项公开公示致歉,住户表示理解,同时我司后期加强人员在岗培训并实施首问责任制培训,加强服务人员意识,给住户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

3月27日19:00,中央香榭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已与该户投诉户见面聊,并向该住户当面致歉,该住户提出要将复盘情况和处理情况在公告栏进行公示,其它无要求。3月28日服务中心负责人将《关于3月25日事件处理情况的公示》电子版文件发给该投诉户查看,并按其意见修改,修改后的文件,于29日按照该住户要求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并反馈该投诉户。3月30日该住户也将这份公示文件发到了业主群。


回复时间:2024-04-07 17:34
红谷滩区住建局 回复:

物业相关问题

针对业主所说的情况,物业已处理回复:关于断电事项回复:3月25日无故断电事宜,已于住户取得联系,此事项原由为员工未按工作流程违规操作,公司于3月26日已对管理层及员工作出相应处罚并第一时间回复住户,同时针对此事项公开公示致歉,住户表示理解,同时我司后期加强人员在岗培训并实施首问责任制培训,加强服务人员意识,给住户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

3月27日19:00,中央香榭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已与该户投诉户见面聊,并向该住户当面致歉,该住户提出要将复盘情况和处理情况在公告栏进行公示,其它无要求。3月28日服务中心负责人将《关于3月25日事件处理情况的公示》电子版文件发给该投诉户查看,并按其意见修改,修改后的文件,于29日按照该住户要求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并反馈该投诉户。3月30日该住户也将这份公示文件发到了业主群。


回复时间:2024-04-07 11:1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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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4-03-2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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