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人才10条生活补贴问题

2024-06-12 10:03发帖人:晴朗

领导好,我是23年硕士毕业,23年8月份首次在南昌赣江新区工作并缴纳社保,参保地: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至24年6月份,目前缴纳社保满足“人才10条”的时间要求。我在“昌通码”App上提交申请,经判定我所在企业不属于驻昌企业。提出异议之后也是一样,判定企业不属于驻昌企业。

公司地址在黄堂东街,智慧海派产业园,赣江新区管委会的附近。

缴纳的社保为南昌市,浏览器中的词条也显示赣江新区属于南昌市。

望回复,本人邮箱:25477588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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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4-06-23 00:03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办问题的回复

经与反映人联系,刘先生工作企业江西伟倬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登记的住所为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中医药科创城新祺周欣东杨路8号36栋二层2092。该地址为赣江新区直管区,不符合政策要求驻昌企业。

回复时间:2024-06-18 15:5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6-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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