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人才10条生活补贴问题
2024-06-12 10:03发帖人:晴朗
领导好,我是23年硕士毕业,23年8月份首次在南昌赣江新区工作并缴纳社保,参保地: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至24年6月份,目前缴纳社保满足“人才10条”的时间要求。我在“昌通码”App上提交申请,经判定我所在企业不属于驻昌企业。提出异议之后也是一样,判定企业不属于驻昌企业。
公司地址在黄堂东街,智慧海派产业园,赣江新区管委会的附近。
缴纳的社保为南昌市,浏览器中的词条也显示赣江新区属于南昌市。
望回复,本人邮箱:2547758829@qq.com。
本贴内容未经核实,严禁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