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食品变质发霉
2024-08-03 13:16发帖人:金花
今天(8月3日)上午我和我崽在南昌县叶波大润发超市买了一袋软雪饼,回家后他迫不及待要尝尝(因为之前没买过这种饼),我和他一人半块吃了起来,我感觉味道不好,所以仔细看了看饼,发现有霉点,已经变质了,闻起来有点霉味。与商家反映了并根据法律条款提出赔偿1000,商家表示去客服台处理,去到客服台后工作人员对小票和发霉的饼都查看了,说同意退款,对于赔偿的诉求说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赔偿金额为一千元。
本贴内容未经核实,严禁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