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食品变质发霉

2024-08-03 13:16发帖人:金花

今天(8月3日)上午我和我崽在南昌县叶波大润发超市买了一袋软雪饼,回家后他迫不及待要尝尝(因为之前没买过这种饼),我和他一人半块吃了起来,我感觉味道不好,所以仔细看了看饼,发现有霉点,已经变质了,闻起来有点霉味。与商家反映了并根据法律条款提出赔偿1000,商家表示去客服台处理,去到客服台后工作人员对小票和发霉的饼都查看了,说同意退款,对于赔偿的诉求说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赔偿金额为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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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工作人员作为中间人拨通电话让我和超市店长沟通,店长只管捂紧钱袋子,没心没肺的说歉意。是的,我只能妥协,说的好听不舒服就去检查,真去看医生检查了,又不买账。只有天知道我有多么不想有事不想进医院不想看医生,可是但凡去看了,就不是三瓜两枣能搞定的。因为咨询过律师,知道这个维权对于普通人的难度,所以我只能说人在做天在看
评价时间:2024-08-08 14:53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关于“南昌县:食品变质发霉”的回复

关于网友在问政江西中反映的“南昌县:食品变质发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结果反馈如下:

我局前期已接到过消费者关于同一事件的投诉,并组织了相关调解,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

特此回复!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莲塘分局

     2024年8月7日


回复时间:2024-08-07 14:44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0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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