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甩客 平台未尽监管职责

2024-08-17 14:32发帖人:柠檬

滴滴顺风车恶意甩客,滴滴平台未尽监管职责。

顺风车平台司机半夜恶意甩客,投诉平台无任何处理,对车主身份未加以审核,一部车注册两个账号接单,告知平台未予以核查,投诉违规车涉嫌违法营运,二天接单十次,平台也不予答理,严重侵犯乘客权益,也扰乱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乘客保留了相关截图及录音可以佐证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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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4-09-11 00:03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办问题的回复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17〕18号)第一条规定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第七条规定 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 依本市合乘出行实施意见,私人小客车合乘(顺风车)不属于经营性道路运输范畴,车辆驾驶员提供的是驾驶劳务,而非客运服务,且搭乘顺风车已明确为参与各方的自愿民事行为,因此不涉及非法营运。

回复时间:2024-09-12 16:55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办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转办的滴滴顺风车甩客 平台未尽监管职责的问题收悉,经核实属南昌市交通运输局管辖,现已经转至南昌市交通运输局核实中,因时限问题及部门处理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特此临时回复,后期处理部门将会补充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处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理解。

回复时间:2024-09-06 17:40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9-02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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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人: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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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部门对接过,也有相关部门提出了建议及方案,对管辖权限作出了解释,虽理解但最终乘客的诉求目前仍没有得到一个实质性解决,总体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评价时间:2024-08-30 23:28
官方回复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办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转办的关于滴滴顺风车甩客 平台未尽监管职责的问题收悉,经核实该问题属南昌市交通运输局管辖,已将此问题转至南昌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中,因时限问题及部门处理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特此临时回复,后期处理部门将会补充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处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理解。

回复时间:2024-08-23 16:4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2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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