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西湖区:鸿基房产拒绝不退押金
鸿基房产拒绝不退我的押金
人物关系: 甲方:卖方/张一颖 乙方:买方/刘*事情经过: 1、2024年8月3日,我(甲方)将一套房出售给揭*(乙方),并在鸿基总部进行了合同签订。 2、8月13日双方下午2:00到房管局进行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买方由揭*换成了刘*,(过户的过程中我与刘*双方均未提及房屋内物品的处置权) 过户手续办完后,鸿基房产押了我伍干元,告知我待房款到我账上后,二日内将房屋的水电费用全部缴清,户口全部迁出,才将伍仟元押金退还给我. 3、8月15日房款到我账上后,我将水电缴清,户口全部迁出 4、8月16日我将凭证和房屋钥匙交于鸿基房产,并要求其退还押金伍仟元,遭到拒绝.理由是说我将房屋的空调和冰箱搬离了房屋,我表示不能接受. 我的观点: 我不能接受鸿基房产拒绝退还押金的理由如下: 1、房屋里的财产是我个人财产,我有使用和处理权. 2、我并没有和刘*进行任何的口头承诺将房屋的物品无偿给她. 3、我更没有和刘*签定将房屋的物品无偿给她的协议。 我的诉求: 要求鸿基房产无理由尽快退还我的伍仟元押金!如果鸿基房产不退我押金,鸿基房产就不能将 房屋的钥匙和使用权给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