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装充电桩到底是服务性质还是赢利性质

2024-09-14 07:19发帖人:无忧

小区装充电桩到底是服务性质还是赢利性质

2024年9月12日,南昌县中建汇鑫花苑小区业主发现小区电动车充电桩收费有问题了,扫码发现充一次电预付3.5元,每次充满自停,而且基本一次充电都差不多要2元才结束。在物业群里问才知道,充电桩公司说是根据发展改革委的通知,收电费和服务费,业主发现充电服务一小时0.15元,充满自停服务费远高于充电电费。而且每次充电充电器绿了也不停止充电,会多几个小时一直亮着绿灯在那充。(2023年本人就发现了)还有在群里反映的记录在。 请问江西省市县,有没有理解发展改革委的意思(请看附件截图红线部分),一味的以赚钱为目的,侵害业主的权益,这是行政行为违法,当所谓的服务脱离人民群众实际生活,就是行政错误,现如今电动车是人民群众的主要交通工具,一家几辆,不要歪曲了意思,把服务做成了以赚钱为目的事情,伤害政民感情。如今百姓背负着高额房贷,享受着昂贵医疗教育,如今还要忧虑就业这个大问题,人民群众疲于奔命,上一天班十多个小时,一个月也赚不到8000元钱,你们想想,人民群众每多掏出一元钱脸上就写着心疼两字…… 一个大小区上千户电动车数量可能以万计,一天充一次电一辆电动车交一元多的服务费,那充电桩服务费上万元,这生意稳赚不赔啊,还可持续性的赚, 请立即深入基层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做到民有所盼,政有所为,民有所呼,政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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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9-14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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