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费用4200元
退还费用4200元
本人于2024年4月7日在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购买了M22黄金超光子美容项目,总金额4200元,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由于自身情况现不适宜做此美容项目,故本人于9月13日拨打电话向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提出退费申请,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以退费麻烦为由,不予退款。 由于本人花费了价值4200元购买的5次M22黄金超光子美容项目,一次都未使用过,故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应退还本人该美容项目金额4200元。 本人要求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尽快退还4200元,并按照处分条例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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