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建安置房物业不允许安装充电桩

2024-11-13 17:28发帖人:

还建安置房物业不允许安装充电桩

我是蛟桥花园的业主,本小区是还建安置房,本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安装发展改革委和住建厅的有关文件,要尽快解决个人充电桩入小区难得问题,应装尽装,允许个人安装充电桩,国家电网说需要取得物业的允许安装通知书才能来安装,电容足够,物业归金开集团管理,金开集团物业部不给允许安装通知书,理由是地下不安全和地面会统一安排收费充电桩为由,不允许施工,地面收费充电桩一拖再拖,按照相关文件地面充电桩和地下个人充电桩和不冲突的,再者,现在又已地下是公用为由,租也不让,相关热线平台投诉了几次,每次都是物业模棱两可的答复一下就完结啦,请问关于国家推进新能源战略,全国还建房小区是非常大的一个群体,也是新能源战略推进的重要一环,个人安装充电桩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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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消防隐患,那就整改啊,小区能存在消防隐患嘛,再者,询问过消防,本小区消防验收合格的,不让装还要找各种理由,全国小产权房的业主都不要安装了嘛,有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推诿,问题已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希望相关政策能完善,新能源国家战略能服务更多的老百姓,最新发改综合(2023)545号文件,要求加快农村充电桩建设,公共和固定车位充电桩建设
评价时间:2024-11-22 20:33
南昌经开区五型办 回复:

关于网友反映“还建安置房物业不允许安装充电桩”问题的回复

经了解,1.小区的公共充电桩安装项目的招标结果已出,相关部门将尽快安装到位;2.因消防安全隐患,故明确充电桩禁止业主自行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


回复时间:2024-11-22 17:0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经济开发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11-1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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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物业回答,物业解决不了我的问题,关于新能源入小区难得问题,关于还建房小区这个社会大群体的解决方案,车位是共有产权,而物业不允许安装个人充电桩,是否合理,该怎样解决
评价时间:2024-11-15 15:48
官方回复
南昌金开枫林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部 回复:

还建安置房物业不允许安装充电桩的问题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物业已经当面跟投诉人解释过,地面会装充电桩,只是现在还未实施正在招标。因第一次招标已经流标,接下来将进行第二次招标,带招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即开始动工,请业主耐心等待。

回复时间:2024-11-15 13:50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经济开发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11-1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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