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购房补贴漏发迟迟无法合理解决

2025-01-05 11:45发帖人:米月馆馆

2022年7月6日,本人购置1套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浩海璟都府楼盘20栋1006号110.8㎡商品房,完成购房手续后,按照2023年景德镇市政府出台的《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续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景府办字〔2023〕5号)文件精神,本人符合其中2孩补贴200元/每平方米的政策要求,应当补贴金额为110.8平方米*200元=22160元。    同时,市住建局为便利民众,要求统一由开发商进行收集办理,在办理购房补贴时需由购房申请人本人填报申请表并签字进行办理,但开发商工作人员在未与申请人核实实际情况且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代填申请表并代签姓名,其填报的内容仅为1孩申请,导致本人共损失100元*110.8平方米=11080元补贴。    本人于2024年11月28日向官方平台进行申诉反应,官方平台将该事件推送景德镇市住建局进行处理。

2024年12月23日,景德镇市住建局对事件进行核实并在官方平台回复:经核实,您的购房补贴申请资料的确为他人代签,且是按照改善型住房提交的购房补贴,后向您确认后,可享受二孩补贴政策。目前,我局已约谈了开发企业督促开发企业加强现场销售人员的管理及培训,严格按照规程受理购房人的补贴申请,并要求开发企业妥善处理与您的纠纷,差额部分由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补偿。    

之后,本人于2024年12月27日至浩海璟都府楼盘听取开发商对此次事件的补偿方案,开发商表示该事件中景德镇市住建局亦有不可推卸之责任,不应由其单方负责,仅同意以物业费的形式补偿本人2.5年物业(预交),按照目前该楼盘物业费折算金额为7977.6元。截止今日,景德镇市住建局、浩海璟都府开发商均无后续解决之行为。    

按照文件精神,本人应享受之合法权益:其一应为现金;其二金额为22160元。因开发商工作人员私自乱填、违法代签,景德镇市住建局是否缺少核实机制等原因导致本人损失11080元合法补贴,而现双方均有消极处理之象,目前给出方案与本人损失相差过大且折算物业费补偿方案难以保障,无法协商一致达成解决之方案,本人合法权益迟迟无法得到维护,故再次向问政江西官方平台进行申诉,恳请官方予以帮助,保障本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望予以帮助关怀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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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6日(上周一)平台推送后,1月10日(上周五)上午接到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本人至昌南新区住建局了解重新申报流程(即将之前发放的部分补贴退回,再重新申报)。 1月10日(上周五)下午本人至昌南新区住建局了解相关程序,其工作人员告知:具体退回补贴相关事宜需咨询昌南新区财政局;其后,至昌南新区财政局咨询,工作人员告知:其未办理过相关业务,亦不知具体流程该如何操作,让本人回去等待通知,其去了解了解。 1月13日(周一)上午,10点 41分,本人微信联系昌南新区住建局及财政局工作人员问及如何退回补贴事项流程,住建局工作人员回复:晚点我去问下、财政局工作人员未回复。 以上是自官方平台反应以来进展情况,目前本人申诉事项暂未得到妥善处理,甚至被卡在退回部分补贴第一步,为保障本人合法权益,本人只能如实反馈!
评价时间:2025-01-13 21:01
景德镇市住建局 回复:

关于对购房补贴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收到您在《问政江西》反映购房补贴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作如下回复:

局已财政部门沟通对接,督促开发企业重新提交新的补贴申领材料,并由您退回补贴资金。完成后由我局受理并报至财政部门,待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重新发放补贴。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景德镇市住建局

2025年1月10日


回复时间:2025-01-10 17:1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景德镇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1-0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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