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不发

2025-02-18 22:19发帖人:寒露

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不发

南昌市青云谱区肉联厂内

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南昌市青云谱区肉联厂项目总包单位,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期间,本人在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面劳务公司工作,工资全部由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发。至今与劳务公司确认未发工资16000元,工资表已提交至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春节期间工资表中所有人员工资均已发放,唯独漏掉本人工资16000元未发放。希望政府给予帮助,只希望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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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云谱区劳动监察服务中心 回复:

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不发

关于反映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收悉。青云谱区劳动监察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涉事项目为南昌肉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周转冷库工程,建设单位为南昌肉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为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八建公司),分包单位为江西隆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隆超)。 经核查,市八建公司主张您樊少波属于江西隆超 聘请在该项目上的预算员,不属于农民工,现江西隆超已撤场,该公司在项目的劳务费及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市八建公司与樊少波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存在拖欠其工资的问题。江西隆超在青云谱区无办公场所。  2025年2月19日,青云谱区劳动监察已告知您调查结果,您仍然主张市八建公司需支付其工资,现双方就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您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2025年2月19日,青云谱区劳动监察已向您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其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回复时间:2025-02-26 09:48
青云谱区热线办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办问题的回复

关于反映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涉事项目为南昌肉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周转冷库工程,建设单位为南昌肉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为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八建公司),分包单位为江西隆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隆超)。 经核查,市八建公司主张反映人樊少波属于江西隆超 聘请在该项目上的预算员,不属于农民工,现江西隆超已撤场,该公司在项目的劳务费及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市八建公司与樊少波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存在拖欠其工资的问题。江西隆超在青云谱区无办公场所。 二、处理情况。 2025年2月19日,青云谱区劳动监察已告知反映人调查结果,反映人仍然主张市八建公司需支付其工资,现双方就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三、沟通反馈情况。 2025年2月19日,青云谱区劳动监察已向反映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其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回复时间:2025-02-25 17:1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2-1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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