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星港小镇住宅小区充电桩安装难

2025-03-05 20:14发帖人:梦然

南昌县星港小镇住宅小区充电桩安装难各相关单位互不沟通、互不卖账、各自为政的问题

领导您好,我是南昌县银三角管委会星港小镇的业主,我们小区是2005左右的小区,小区内也有大量停车位可以安装充电桩,之前也安装很多新能源充电桩。国家政策也是鼓励大家购买新能源汽车,我最近也买了新能源汽车,前些时候申请要求安装新能源充电桩,才体会到南昌县申请充电桩的“安装难”问题真是难到可笑到极致了。南昌县供电公司、南昌县住房城建局、居委会、物业公司各单位互不沟通、互不卖账,各自为政,与"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一次性告知"的精神背道而驰。让老百姓跑断腿,到处跑,与政府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发展相违背,南昌县供电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出具车位产权证明或固定车位使用证明,要求车位只能我用,其他汽车不能使用,还要形式主义划个车牌号到地面上,我当时就回复供电部门人员,星港小镇之前装的充电桩地面上还有一个有车牌号的吗?物业公司又说南昌县住房城建局不让这样出证明,会处罚他们,星港小镇是2005年的小区,我也是第一批住户,这小区车位哪来的产权证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科设〔2023〕15号中就明确指出,大力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相邻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统筹协调,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加快推进设施建设。同时,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住建字〔2024〕265号文件也明确指出,要求切实从初端解决充电桩“安装难”的问题,要支持与配合业主。但到南昌县星港小镇安装充电桩时,让老百姓到处跑,跑断腿也解决不了问题。我当时和他们提议,南昌县供电公司、南昌县住房城建局、居委会、物业公司四方开个现场会,总要解决问题,有的工作人员叫我们业主去组织,真的可笑至极。南昌县的政府各单位不要各自为政了,为老百姓做点实事吧!少一些形式主义吧!尽量为百姓办好事,而不是人为制造问题,真正如政府文件上所说切实从初端解决充电桩“安装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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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5-03-18 00:03
南昌县供电公司 回复:

回复

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问题反映南昌星港小镇充电桩安装难已收悉。我供电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该客户姓名:黄**,现居于南昌县星港小镇16栋*单***,于2025年3月2日申请充电桩安装,供电公司一证受理接受报装申请并上机,按照一次性告知书规范告知用户报装所需材料,用户提交审核后发现其缺少车位产权证明(或车位租赁协议)以及物业同意安装证明,与用户沟通后用户表示提供不了这些材料,供电公司按照业扩报装业务规范告知因其目前材料缺少无法为其安装充电桩电表。后期客户又询问为何该小区其他业主安装了充电桩电表,供电公司答复其他已安装的用户都按报装要求提交了所有材料,符合安装条件。

二、处理情况其报装申请材料缺少车位产权证明(或车位租赁协议)以及物业同意安装证明,不符合安装条件。

三、回访情况。3月6日14时32分进行回访,已向客户解释清楚


回复时间:2025-03-14 14:58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3-1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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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决问题,而是人为的制造问题,有条件安装充电桩就是不让百姓安装,更别说主动作为,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次不跑、只跑一次的解决事情及困难,更别说为百姓群众服务,这与国家政策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新能源充电设施政策背道而驰,更别提切实从初端解决充电桩“安装难”的问题,从来没有方法、办法为百姓真正解决困难。
评价时间:2025-03-11 22:46
官方回复
南昌县银三角街道办事处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南昌县星港小镇住宅小区充电桩安装难”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关于反映“南昌县星港小镇住宅小区充电桩安装难”问题收悉,对此,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属地社区核实并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反映当事人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因无车库、无停车位,想在星港小镇21栋路面公共停车位上安装汽车充电桩。2025年3月4日,星港小镇物业工作人员向属地银北社区报告,该小区无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需开具《关于咨询某某小区车库是否符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条件的函》,银北社区于2025年3月5日出具了《关于咨询星港小镇小区车库是否符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条件的函》,待回函。附图如下:

    关于业主反映的“南昌县供电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出具车位产权证明或固定车位使用证明”的问题,银北社区已向星港小镇物业公司了解,因车主计划安装充电桩的车位为公共区域,非车主个人产权,根据《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动配合做好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工作的通知》(洪住建字【2024】265号)文件要求,共有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需业主大会授权同意,故物业公司不能出具该证明。

下一步,我街道办将会加强该问题的跟踪协调。感谢广大网友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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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5-03-11 11:24
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 回复:

关于星港湾小镇小区安装汽车充电桩问题的回复

经了解,投诉人的诉求是在小区路面公共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公共车位不属于业主个人所有,个人无权在公共车位安装充电桩,且该停车位靠近燃气管道、店面窗户,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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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5-03-10 11:19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3-06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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