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退休养老金待遇核算问题

2025-03-18 11:48发帖人:晨曦-

     退休养老金待遇核算不明

进贤县

我要反映的是我退休养老金待遇发放标准的问题,当时到人社办事大厅去过问了,没有得到答复,只是说“你这个退休工资已经很高了”

 我是22年9月到龄退休的教师,教龄四十一年整。当时核算我退休时月领取的工资是5307·27元,月总计是6846元,可当年四月份国家的普调没有加上来,还有每年从元月份开始晋升的薪级工资也没有加上来,以及进六级岗位的工资也没有加上来,这三笔钱本应该每个月足额发放的,只是县政府到每年的年底才一次性补发给我们,因此才造成每月只领到五千三百,用这个数额来核算我退休待遇,就造成养老待遇标准降低,比某些同工龄同岗位退休的少了许多。望有关部门能重新核准发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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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5-03-30 00:03
进贤县人社局 回复:

关于咨询社保缴费年限问题的回复

一、调查情况1.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目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从2030年1月1日起,每年提高6个月,将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2.此次法定退休年龄调整,遵循自愿弹性的原则,如果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但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5周岁(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二、处理情况1.在选择自愿弹性提前退休前提下,其母亲需2030年9月满55周岁达到退休年龄要求,而2030年度退休需缴费满15年+6个月,根据2030年起缴费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规定,结合其实际缴费年限,其母亲需一直顺延至缴费满20年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要求。2.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少于最低缴费年限,能否按照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需待改革配套文件出台后给予答复。3.根据现行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少于最低缴费年限,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将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全额退回,退回金额次月到账。

回复时间:2025-03-26 17:0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进贤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3-1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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