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党员干部让廉洁 成为乡间最美的底色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为在田间地头辛勤耕耘的乡村“当家人”们照亮了前行的道路,也为基层干部划定了不可逾越的“警戒线”。广大基层干部应将规定作为“衣冠镜”,时常对照自省,让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乡村的清朗天空添砖加瓦,让廉洁之风在乡间小路上悠悠吹拂,浸润人心。
汲取文化甘泉,让廉洁信念扎根在心田。“思想是行动的灯塔,廉洁是做人的本色”。从古至今,清正廉洁从来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赢得民心、稳固基业的活水源泉。在新时代的乡村舞台上,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传声筒”,更是乡亲们信赖的“主心骨”,这份信任,需要铭记于心、终身守护。我们要在工作中、生活中,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矩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深刻理解廉洁履职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把握“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的核心要义,认清廉洁履职在维护党的形象、促进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中的关键作用,让“为民服务、清正廉洁”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融入血脉的自觉,成为我们面对诱惑时最坚固的防线。
践行廉洁诺言,为权力运行装上安全锁。“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廉洁的承诺,最终要落在实打实的行动上。我们不能只做“语言的巨人”,更要做“行动的勇士”。乡村事务繁杂,权力运行有时难免在细微处藏匿风险。这就需要我们像呵护幼苗一样,精心管理好手中的权力。对于一些权力集中的关键岗位,我们要多设几道“防火墙”,定期自我“体检”,查漏补缺,防止“苍蝇”滋生。时刻要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用真心换真情,用实际行动诠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诺言,特别关注那些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小事”。如,低保评定、土地流转、项目审批等,让每一项决策、每一次办理,都像阳光下的溪流,清澈透明,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让廉洁的弦时刻紧绷,确保每一步都走得稳健、踏实。
学习榜样精神,绘就乡村清廉新画卷。“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清廉之风,需要榜样来引领,也需要创新来激活。与其空谈,不如向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干部”学习。无论是16年坚守,将负债村变为富裕村的乡村振兴“领头雁”王传喜,还是尽管身患重病,依然心系村民,短短几年就让村庄面貌焕然一新的“泥腿子”书记张广秀,亦或是为了解决村里缺水的问题,带领村民历时36年,在悬崖绝壁上凿出了一条长达9400米的水渠的“当代愚公”黄大发。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他们身上那种“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那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那种“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用一点一滴的坚持,用“钉钉子”的韧劲,让清正廉洁成为我们最有力的画笔,共同描绘出一幅乡村风清气正、和谐美好的绚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