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有人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违规兴建房屋问题反映
原标题: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违规兴建房屋的联名举报信
永新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现实名举报吴永风、陈斌秀利用他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实施骗取宅基地使用权、违规建设房屋等行为,严重侵害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其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相关线索举报如下:
一、吴永风、陈斌秀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先要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同意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经村委会审查后,由所在地国土资源中心所实地勘查,签出查勘意见和审核意见,再报乡镇(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和县人民政府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995年,非长塘楼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吴永风、陈斌秀,通过借用陈生明、刘小姬的名义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获批在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东里村长塘楼组建设房屋,批准的宅基地使用权面积为150㎡。1996年建独立基础,1997年建地圈梁、1998年建房、1999年装修、2000年入住使用至今。该房屋从建设到使用均为吴永风、陈斌秀在实际支配,所有的泥工、水电工等大工、小工均为吴永风、陈斌秀聘请并支付工资,建筑材料也是由吴永风、陈斌秀进行购买,房屋建成一直由吴永风、陈斌秀居住使用。而名义上的建房人陈生明、刘小姬没有负责房屋建造的任何事情,且一直居住在祖上留下来的祖屋内,在2005年翻修祖屋期间,还是租住在他人房子里。又怎么会在2018年通过赠与的方式违法、违规将永新县禾川镇河东居委会6区58号房屋登记到吴永风、陈斌秀名下,这其中存在什么样的猫腻,不言而喻。
综上,很明显吴永风、陈斌秀系通过借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陈生明、刘小姬的名义的方式,骗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通过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吴永风、陈斌秀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建住宅,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二、吴永风、陈斌秀违规兴建房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并且根据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划审批标准,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的80%。而吴永风、陈斌秀在通过欺骗的手段取得150㎡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后,通过分次建设的方式变相扩大自己的宅基地总面积,实际占用宅基地面积达到258㎡,仅一层的建筑面积就达166.85㎡,远远超过了其通过欺骗手段非法获得的150㎡的宅基地使用权。
综上,吴永风、陈斌秀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应当责令其退还,其土地上所附着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应当责令其限期拆除。
恳请永新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重视此事,依法查处吴永风、陈斌秀实施骗取宅基地使用权、违规建设房屋等违法违规行为,撤销其赣(2018)永新县不动产权第0000106号不动产登记证书,撤销其借用陈生明、刘小姬的名义申报的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表,并责令其拆除土地上的违法、违规建筑,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尊严,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