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柴桑:国贸违规违约我要回自己的血汗钱
主要事实:我作为购买人(购买商品房坐落于柴桑区规划二路以南渊明北路延伸线地块的联盛国贸原九江皮草商贸城),和江西联盛大市场控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严永敏)于2018年11月12日付首付款87152元,于2019年2月2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现因开发商违约:
第一:该合同第十一条“交付时间和手续”预定贵公司(作为房屋出卖人)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我交付合同项下的商品房(A20314房号),但截止到2024年6月24日,该项目各项交付条件均未达到,且远远超过应当交房日期,自购买之日起到现在依然是原复原样没有动过,处于停工状态,迟迟不交房。
第二:主张交付的时候让我们签了一个商铺托管协议,但是托管的公司也没有履约返租给我。
第三:开发商是联盛大市场控股有限公司,但后续的分期款支付并不是这个公司的账号,而是在联盛管家App小程序上还款。开发商是否存在偷税漏税,以及违反了江西之前颁定的在购房款上面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监管这个购房款包含首付款按揭款分期款等。
该商品房是由九江市柴桑区房地产管理局2015年批准预售的,预售许可证号为(九)县房预售证第2015-01号,至今房管局没有备案,九江市柴桑区住建局没有做到监管。 主要诉求:我申请退款,购买首付款和后续分期共计120935.26元,及多年以来的利息 (按市场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