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江西》吉安频道周报(4月20日—4月26日)
2020年4月20日至4月26日,《问政江西》吉安频道共收到网友投诉建议帖文18条,其中17条帖文证据相对充足,内容详实,已导入吉安市“五型”政府网络督办系统。
本期督办的18条帖文中,吉州区4条,永新2条,万安1条,青原1条,遂川1条,井冈山1条,永丰3条,峡江2条,安福2条,新干1条。
本期督办帖文对应的17条回复中,吉州区3条,永新2条,万安1条,青原1条,遂川1条,井冈山1条,永丰3条,峡江2条,安福2条,新干1条。整体回复率为94.4%。(备注:该文提到的及时回复率为帖文督办后3至5个工作日内回复)。
4月20日至4月26日,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吉安频道共收到网友发布的帖文18条,其中吉州区城市管理局、永新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遂川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回复了网友的留言。以上单位,能主动关注网友留言、并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复,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吉安频道栏目组表示感谢。

本期贴文回复率
下列网友发帖反映的问题,受到各地纪委、政府或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已及时调查处理,现已回复或回函。
1.网友反映:吉州大道汇鑫国际小区扰民问题
吉州区城市管理局回复:经排查,老人家起床时间较早,锻炼身体属正常,及时沟通劝导其将音量放至不影响其他居民的生活。今后再有此现象,请及时拨打北门城管执法大队投诉电话0796-8329676,谢谢。
2.网友反映:永新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惟恳教育违规有偿补课
永新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回复:一、网友反映的主要事项、要求及理由主要反映惟恳教育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聘请县永新中学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违规有偿补课。二、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惟恳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成立于2019年7月,机构负责人为吴沛。2020年1月下旬至2020年4月上旬,该培训机构未开展任何线下教学辅导与考试等培训活动,只在4月11日和16日,分别组织18名高三艺考学生进行了2次学科模拟考试,学生均进行了体温检测,并佩戴好口罩。网友反映“聘请的还是永新中学的在职教师”,经工作人员调查,并电话随机询问6名学生,其中3名回答是机构负责人吴沛监考,另外3名表示不认识监考老师,也不是自己所在学校教师。针对惟恳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班组织考试培训的严重违规行为,县教体局当即责成其立即停止招生辅导考试等培训活动,并取消其办班许可资格,该机构负责人吴沛积极配合,停止了校外辅导考试等所有培训活动。同时,也向永新中学作了通报,责成该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和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并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备。目前,永新县教体局已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招生办班行为,明确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未经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市监局联合检查验收、未达到防疫条件标准及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一律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辅导与考试等办班培训,严禁聘请在职教师担任培训机构的有偿教学与辅导培训教师,确保校外培训办学安全规范有序。同时,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管理,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教学与辅导,加大对全县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有偿教学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最后,真诚希望栏目组对永新“五型”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3.网友反映:对【万安沙坪镇南阳村夏密小组的陈某违规建房】对沙坪镇政府的回复存疑
沙坪镇政府的回复存疑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一、关于陈水长违规建房问题。沙坪镇南阳村村民陈水长,未经批准于2020年3月初在下尾组开始动工建房,因其建房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沙坪镇政府多次前往现场制止违建行为,并向陈水长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但其仍利用节假日进行抢建,目前已搞好基脚,并彻好部分墙体。4月24日,沙坪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制止违建,目前已停工,并且陈水长本人承诺,会治理好地质灾害隐患,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再动工建设。二、关于陈水长开挖育林地的问题。经林业部门调查陈水长建房(含前面空坪)所占林地面积为3.2亩,其中2016年坎夏线修路取土挖山面积1.3亩,建房实际占用林地0.36亩(2栋),我县已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并责令其对已挖林地进行复绿处理。下一步,我县将责成沙坪镇政府继续关注此违法行为动态,进一步加强村民建房监管力度。
4.网友反映:青原区关于社保费用缴纳问题
青原区人社局回复:1.关于强制捆绑问题。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吉府办字【2017】136号)精神,对参保家庭实行捆绑交费,并非我区单独制定。2、关于扣减政府补贴的问题。被征地农民缴费时间为每年10月至12月,若省平均工资公布早会适当提前,可以缴费时我局会要求社区和村委会通知到位。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无法做到点对点通知,每年10月至12月缴费已成为惯例。若在12月31日前未到社保局缴纳个人负担部分养老金,每错过一年将扣减一年的政府补贴。
5.网友反映:希望遂川县政府能协调电力公司安装电表通电
遂川县供电公司回复:经核实:一、转办件反映的遂川富景新天地小区于2014年12月向县供电公司递交了小区用电报装申请,施工单位为:江西城通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井冈山分公司,设计单位为:江西志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上均由开发商自行安排)。该小区在2019年9月份完成了10千伏和0.4千伏的设备安装并于2020年1月17日向县供电公司递交了小区验收申请;收到验收申请后供电公司组织人员于2020年1月19日对该小区电力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环网柜设计图中有备自投,实际未安装。2、部分接地线未使用接线端子压接和钎焊式接线端子压接。3、环网柜出线柜未按设计要求安装真空开关。4、高压电缆安装工艺不合格,电缆卡槽不应该固定在三件套上面。5、环网柜出线柜914开关温控线路损坏。6、变压器的高压进线电缆安全距离不够,单芯电缆未做电缆头。7、所有设备未提供一、二次接线图。8、小区内部分设备无编号和编号不完善。9、9、公变母排规格与设计图纸不相符,连接不可靠10、环网柜电缆插孔安全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11、未标识低压桥架走向。12、竣工图图实不符。13、专变落地式高压计量与设计图纸不相符,且无法满足费控要求。14、#061、#062箱式变压器安装位置不合理,无维护通道。15、#062、#060箱式变压器安装位置不合理,无法进行正常的设备维护和设备更换。16、环网柜部分设备已更换,需重新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高压开关需提供定值单。由于以上问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小区电力设施无法投入运行,因此该小区电力工程验收未能通过,县供电公司也无法对小区进行供电。县供电公司已将验收结果通知单告知开发商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供电公司将对以上问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供电。但开发商迟迟未进行整改,鉴于以上验收未合格且开发商未进行整改等原因,供电公司至今未接管该小区。二、关于私人给业主供电问题:该小区由于施工进度缓慢,在电力设施验收未通过的情况下部分业主已装修入住,已入住小区的业主暂时由该小区施工用的基建变压器进行供电,该小区基建变名称为遂川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户编号:0252822304),变压器容量为630千伏安,用电所产生的电费由遂川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进行缴纳,已入住小区的业主由遂川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安装分表进行计量,电费由遂川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进行收取。因此给业主供电属于开发商自己行为,与县供电公司没有关联。综上所述,遂川富景新天地小区的供电问题在于开发商对供电公司的验收发现问题未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供电公司验收合格方可办理供电手续。
6.网友反映:永新县龙田乡凤山村扶贫扶了谁
永新县龙田乡人民政府回复:一、反映的主要事项、要求及理由。主要反映永新县龙田乡凤山村,关于该扶贫扶了谁,能否公开让群众监督?据我所了解到的,有房有车,城里买房的可以享受政府帮助,家里有地不种不劳动赌博为生,也可以享受贫困户帮扶待遇。反而真正困难的却没有享受到帮助。请永新县龙田乡凤山村将帮扶对象公开,让群众监督!二、调查核实情况。对于网友反映的事项,我乡高度重视,组成乡村两级干部调查工作组前往沐江村凤山自然村进行调查,现将核实情况告知如下:由于网友“一头雾水呀!”没有在问政江西反映问题时透露其真实姓名以及住址,我工作人员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对于是否存在这种“有房有车,城里买房的可以享受政府帮助,家里有地不种不劳动赌博为生,也可以享受贫困户帮扶待遇。反而真正困难的却没有享受到帮助。”无法弄清楚该网友所指的人员,导致在调查过程中只能对反映的龙田乡凤山村帮扶对象公开问题进行仔细核实。2013年年底,沐江村凤山自然村评议的贫困户通过三方(村、乡、县)审批后进行公示,同时将整个沐江村贫困户的个人情况、致贫原因等信息都公示在龙田乡沐江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中。所以并不存在凤山村对于贫困户信息进行不公开,不接受群众监督。
7.网友反映:井冈山市交警乱贴罚单
井冈山市“五型”办回复: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改善市民出行环境,井冈山市对城区公共区域停车场地进行了改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井冈山从2020年3月24日起,对车辆停放规范管理进行了宣传,并在改造完成的停车场地设置了相应标识。按照通告2020年4月1日开始,对在已经改造完成的公共停车场地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对停放在尚未改造的公共区域的车辆要求有序停放,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不予处罚。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安全、文明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8.网友反映:永丰修路把房屋震裂 上溪乡政府推诿不作为
永丰县上溪乡人民政府回复:一、事情起因。从2020年3月初开始,红岭至墩塘口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部组织人员在上溪乡双岭村路段铺设路基,3月14日,施工方在双岭村村民谢下发房屋附近路段进行路基碾压作业。当日,谢下发找到施工方,声称压路机震动较大,造成其房屋开裂,要求停止施工,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施工方则认为无证据证明路基碾压作业与其房屋开裂有直接关系,拒绝其赔偿要求,但为避免激化矛盾,于当日停止路基碾压作业。随后谢下发向双岭村委会反映此事,要求协调解决。二、调处过程及调处结果。3月15日上溪乡政府驻双岭村干部和村委会干部到现场察看并组织双方进行初步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此后,驻村干部和村委会干部分别找双方私下交流、协调。项目部认为:项目部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存在违反相关技术要求的行为。①不同意私了;②房屋开裂是否与路基碾压作业有关无证据证明,必须进行相关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来处理。如鉴定结果证明房屋开裂与路基碾压作业有直接关系,项目部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承担鉴定费用),如无关系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包括鉴定费用)。前提是谢下发必须先自费鉴定(项目部担心,如由项目部出面请鉴定单位对谢下发房屋进行鉴定,则双岭村邻近公路的其他部分村民也会提出相同要求。因为在协调过程中,有多位村民提出过类似要求,他们都认为自家房屋的裂缝与公路施工有关)。谢下发方则认为:房屋开裂与施工作业有直接关系,房屋开裂存在安全隐患。①要么私了,由项目部赔偿其损失,赔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由政府部门按房屋拆迁标准进行拆迁;②如果要鉴定,应由项目部或政府部门出面请鉴定单位进行鉴定。3月25日和3月26日,驻村干部和村委会干部又两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均坚持各自观点,调解陷入僵局。事后,驻村干部和村委会干部建议谢下发在乡、村两级调解无果下的情况下,可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来协调解决问题。4月15日,谢下发方再次提出:要求项目部在其房屋邻近路段地面以下浇筑1.5米水泥墩,以减缓路面施工对其房屋的冲击。经协调,项目部同意上述要求,并计划4月20日左右开始施工,但因下雨等因素影响,水泥墩浇筑于4月26日才完工。4月27日、4月30日,上溪乡政府和双岭村委会又组织调解,双方一致同意由乡政府出面请第三方鉴定,调处意见视鉴定结果再组织双方协商解决。
9.网友反映:吉州区悦景家园小区业主养狗扰民
文山街道新村社区回复:小同志,您好!来信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所反映的问题吉安市吉州区文山街道新村社区和悦景家园小区吉房物业工作人员已上门联系养狗的业主,业主回复因新房在装修黑狗暂时寄养此处,同时答应今后会注意影响,为减少狗声噪音污染,现已将狗圈养至房间,等5月新房装修完毕,会立即将狗移至新房。
10.网友反映:峡江县巴邱镇人民北路交通状况堪忧
峡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回复:1、峡江县巴邱镇人民北路几经改造修建,拓宽了路面宽度,也让巴邱镇群众们的出行更加的快捷。下面是人民北路的道路情况,人民北路设计时并未设有非机动车道,但在道路东西两侧设有停车位。目前人民北路面的总路宽为18米,道路东侧边沿路牙石到道路中间双黄线中心的长度为9米,道路西侧边沿路牙石到道路中间双黄线中心的长度为9米,道路东侧停车位宽度为2.4米,道路西侧停车位宽度为2.4米,单方向车道行车路宽为6.6米,当时在人民北路道路中间双黄线安装的道路护栏隔离桩柱子占路面积为20cm×20cm,安装道路隔离护栏后,单方向车道行车路宽又减少了20cm×20cm,实际上道路左右两边的单向车道可行车路宽变窄,只剩下6.4米,不足以让两辆同向行驶的车辆并排行驶,不能超车,导致前车如果有紧急情况要临时紧急停车,或者前车行驶缓慢,后车都无法正常超车,容易造成单向道路行车道路交通堵塞,可能造成追尾、刮蹭隔离护栏等交通事故。据群众反映,安装道路隔离护栏试用的一个多月内,反而道路交通事故更加频发,群众们反映强烈,安装道路隔离护栏的弊大于利,群众们要求拆除道路隔离护栏的呼声远高于保留的呼声。因此,应群众们的要求,巴邱镇政府把试用了一个多月的道路隔离护栏予以拆除。2、为解决峡江县巴邱镇人民北路道路交通出现混乱,缓解峡江县巴邱镇人民北路道路人流量、车流量的压力,提高巴邱镇辖区内道路的通行率,巴邱镇政府已经把巴邱镇巴邱北路沿江大道修通车,并且巴邱北路沿江大道与人民北路已经相互连通,并且进行道路分流,双向六车道的巴邱北路沿江大道很大程度分流了巴邱城北城区内的人流量、车流量,缓解了人民北路道路交通流量大的压力,提高了道路通行率。3、峡江县交警大队巴邱中队将与巴邱镇政府共同协商,在峡江县巴邱镇人民北路增加设置一些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警告提示牌,完善路面的道路交通指示线,完善人民北路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为提高巴邱镇城区居民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峡江县交警大队巴邱中队将定期对社区群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强化居民安全出行的意识教育,每天对辖区内的道路进行路面巡逻执勤,提高见警率,做到提前预警,随时应对处理突发的交通事故。4、仅用安装道路隔离护栏这一措施来整治峡江县巴邱镇人民北路的道路交通秩序,太过于单一,效果有,但不够全面,不能根除问题,还应因地制宜,通过有关部门实地考查调研,听取群众的意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多措并举,科学的来解决当前道路交通出现混乱的情况。
11.网友回复:永丰咨询关于建房超出规定面积缴纳罚款问题
永丰县上固乡人民政府回复:2015年经你个人提出申请在上固乡回龙村老山尾村小组自家拆土坯房地块上新建房屋,经各部门联审,审批结果为建房占地建筑面积不超120平米(三层,总建筑面积不超350平米)。根据吉安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办字[2013]146号)文件要求,建房前签订了建房保证书(不超高超大、建坡屋顶、粉刷外墙)和交纳建房保证金3000元。2018年经上固乡个人建房验收工作小组验收,你所新建房屋验收占地面积155平米,超审批面积35平米,存在超面积违建行为。为加强我乡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吉安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办字[2013]146号)和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丰县》等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上固乡个人建房验收和建房保证金管理实施意见》(上府字[2020]9号)文件,对存在的“两违”建筑进行处罚(处罚标准相比兄弟乡镇较低),实行收退两条线原则,先接受违建处罚再全额退建房保证金,对于个人提出因资金紧张,经本人自愿同意后签订处罚承诺书,可将保证金转为处罚金,多退少补。对于你反映的“把3000元保证金作罚款处理”,可能你个人理解存在误区,3000元保证金是经过你本人提出因资金紧张,自愿同意并由你父亲签署承诺书后转为的处罚金。
12.网友反映:峡江县巴邱天成华府物业存在诸多问题
峡江县巴邱镇人民政府回复:1、关于减速带设置的问题。我镇已联系交警部门进行现场查看,如有必要将及时在天成华府门口西门路转弯处设置减速带。2、关于环境卫生整治的问题。近期我镇将在全镇开展城区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其中乱扔乱堆、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小区种养及小区物业管理是此次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我们将根据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对天成华府的物业、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13.网友反映:安福县山庄乡新背村村道是豆腐渣工程
安福县山庄乡人民政府回复:经调查了解,您反映存在问题路段的位置为县旅游快速通道B标段主线K13+083处村道平交主线右侧村道改路填筑段,该路段位于我乡新背村。2019年因修建县旅游快速通道,拓宽了原经过山庄乡新背村的公路和需加宽通往新背村5组的组道口,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队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填筑材料均为主线开挖土石方,该土石方表面附着碳黑色的风化岩石,又名炭质页岩,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了试验,可作为低等级公路及高等级公路93区路基填筑,并非你反映的不合格路基填筑材料也不是煤矸石;施工期间新背村5组有人提出你反映的问题,我乡人民政府曾派员到场查看,并明确征地界限、开沟、杂物清除等方式妥善处理相关问题,获得了群众的理解。另外你反映路面坑坑洼洼不能正常行驶车辆的问题,因工程正在施工,且上半年雨水较多,给行车带来一定不便,但平常车辆还是可以通行的,随着工程进程的加快,通行会越来越好。再次感谢你对我乡村道建设的关注,也希望你多提宝贵意见。
14.网友反映:吉州区金庐陵一号小区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
吉州区城北新区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回复:金庐一号项目开发单位为赣州华隆房地产公司,项目2010年开工建设。由于实际项目人黄兴华资金出现断裂,导致项目不能完工、验收、办证。后进过赣州华隆房地产公司出面将项目完成建设,但是仍未完成验收、办证等工作。2019年10月以前一直由吉安市房管局牵头,督促开发商处理金庐一号项目问题。2019年10月以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吉州区城北新区指挥部负责督促后续问题的处理。经过协调沟通,受疫情影响,赣州华隆公司答应今年五月派人进驻金庐一号处理验收、办证问题。
15.网友反映:新干县城善政大道断头路问题
新干县城市管理局回复:您于2020年4月24日反映新干县城火车站善政大道通往洋峰路的断头路在去年年底打通了,可疫情期间关闭此路可以理解,但是到现在还不开通,县委县政府明确不得再封路,为何此处无人管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接件后县城管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环卫所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善政大道南延段封路是因两旁人行道存在路面.下沉现象,为把损失降至最低,县环卫所安排技术人员正在对该路段进行封路整修,待整修完工后将会立即开放通车,因道路整修给您带来交通不便,敬请谅解。再次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我县的城市管理工作!今后如有关于城管监察方面问题反映,请直接和我们联系:0796-2611737(局办)。谢谢!
16.网友反映:永丰县农民耕地用水问题急需解决
恩江镇人民政府回复:经查,白塘洲圆盘上游的永丰陂闸门,前段时间因经常下雨,为泄洪所以没有关上闸门。近几天天气转好,已组织人员关好闸门。目前水流畅通,耕地灌溉正常.
17.网友反映:安福 居民楼里开饭店严重扰民望调整
安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经查,该店2020年3月10日在平都分局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字号名称:安福县启点食品营业部;经营姓名:刘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8295MADH7L;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福县江南乡水果批发市场(蒙冈路92号)。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3608290043172,2020年4月15日在我分局办理的。该店消费者是在包厢里用餐,没有在楼下用餐吵闹。有时用完餐之后,会在楼上包厢打麻将娱乐消遣。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个体监管,加大对餐饮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感谢您的投诉与监督,如果有其他问题,请与我局平都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796-7622648,联系人:赵公悦。
下列网友发帖反映的问题,希望各职能部门直面群众诉求,积极作出回应。
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五型”政府建设吉安在行动!网友有合理诉求、建议和意见,可登录问政江西吉安频道或下载吉安头条APP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