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丽云任新余市仙女湖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
2021-09-10 17:11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何 琪报道:9月10日,新余市仙女湖区领导干部会议召开,宣布市委关于仙女湖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市委决定:潘丽云同志任中共仙女湖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
潘丽云,男,汉族,江西分宜人,1976年7月出生,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党校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现任新余市仙女湖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
1994.09-1997.07华东地质学院经济管理系学习;
1997.09-2001.07新余市分宜县凤阳乡政府工作,历任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
2001.07-2005.09新余市政协办公室工作,历任秘书科副科长,调研信息科科长;
2005.10-2008.03共青团新余市委党组成员、副书记;
2008.03-2013.02共青团新余市委党组书记、书记;
(其中:2011.03-2011.06江西省委党校第38期中青班学习,2011.09当选第七届市委委员、市八届人大常委);
2013.02-2015.07新余市文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书记
2015.07-2018.09新余市外侨办党组书记、主任。
2018.09-2021.08新余市渝水区委副书记、渝水区委党校校长。